内审员能力不足的判标
QMS认证,抽查企业所做的一次内部审核,发现共开出两个不符合项,一个是安全教育没有记录,另一个是一种产品的合格率指标要求为95%,实际完成88%,企业没有采取措施,判在不符合8.4,纠正与验证都围绕8.4展开。内审员能力显然不足,感觉应判在6.2.1,可是指导老师说应判在8.2.2,就近判,可是判在8.2.2怎么找不到适宜的语句,请各位老师指教,谢谢! 审核员的选择和审核的实施应确保审核过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不符合描述:内审中发现两项不符合,一个是安全教育没有记录,另一个是一种产品的合格率指标要求为95%,实际完成88%,企业没有采取措施。不符合8.2.2负责受审区域的管理者应确保及时采取必要的纠正和纠正措施,以消除所发现的不合格及其原因。
说明:判标不对或者纠正不对,等于内审不符合没有采取纠正和纠正措施。 第一段,不能确定质量管理体系得到有效实施与保持。
既往不咎 发表于 2012-5-9 19: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符合描述:内审中发现两项不符合,一个是安全教育没有记录,另一个是一种产品的合格率指标要求为95%,实际 ...
你感觉内审员能力有问题,你可以在6.2条款中去验证,包括资质的有效性,或者培训的有效性。如果确定的确是内审员的能力问题,那么就可以单独再开一个不符合报告。
但你的主题中提到的事例,应该判在8.2.2,而且就是我描述的不符合最合适,而且8.2.2没有关注审核员的能力问题,只关注审核员是否客观、公正,而这个和能力无关。 内审判标不准确就说明人家能力有问题啊?咱这里不也在讨论如何判标啊,能力都有问题!
问题还是要看人家审核是不是到位,纠正措施是不是到位 孙老湿说得对,判标最容易出现的错误就是一切问题都把它当作意识、能力和培训的问题。 stu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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