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也许你本来判得没错。
但请看一下8.5.1,纠正措施也从属于持续改进。
所以,B成立,D同时成立;
...
恍然大悟,谢谢了..........:) 应选纠正,而非纠正措施! 到底是哪个答案呢?请老师点评?谢谢! 应该是纠正措施 如果是纠正就是直接把零件换掉,现在是重新设计就是纠正措施了 fpyoyo 发表于 2012-3-12 09: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A
纠正:不合格发生后,消除不合格,已发生不合格,消除这次已发生的不合格,不能避免下次再发生。
说的好绕口,什么叫下次再发生,什么叫再发生。建议好好看看标准术语的定义吧。
3.6.5 纠正措施
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3.6.2)或其他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注1:一个不合格可以有若干个原因。
注2:采取纠正措施是为了防止再发生,而采取预防措施(3.6.4)是为了防止发生。
注3:纠正(3.6.6)和纠正措施是有区别的。
3.6.6纠正
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3.6.2)所采取的措施
注1:纠正可连同纠正措施(3.6.5)一起实施。
注2:返工(3.6.7)或降级(3.6.8)可作为纠正的示例。
那么什么叫已发现的不合格呢,就是实实在在发生的。那么重新设计是为了解决已发现的问题,还是防止已发现的问题再发生而采取的措施呢。实在想不出这么简单的问题,如此让人纠结,唉。至于某人说的没有重新设计,就不能加工的问题,更是让人摸不着头脑。产品出了问题,是不是一定是设计环节出了问题,为什么加工环节不会出现问题呢?比如,是由于加工刀具损耗过快导致产品加工精度出现问题,重新设计是避免类似情况而改变加工工艺。那么,已发现的不合格,是必须通过新的加工工艺才能使产品合格吗?显然不现实,只要能能使产品的加工精度满足要求就好了,不一定要采取新的工艺,你们说呢? 选C 消除不合格品的原因,防止不合格品的在发生。支持 C 迂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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