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机构是否需要向原机构交培养费的问题
请问: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不续签,从原机构转到另一个机构,是不是必须向原机构交转机构费用和培养费。因为体系培训费用、注册费都是自己出的,机构也不报销,为啥机构在转机构时要收这些钱?谢谢 劳动合同到期就不存在培养费的问题啊,你不续签他们也没办法,但是要注意一下合同里的隐含条款。转机构费用和培养费其实不是合理收费,但如果你合同没到期,你若不交,他就不给你合同复印件,你也转不了。合同到期其实就没关系了。你不交直接走人就行了。
这里正好提醒各位老师一下,合同一定要一式两份,自己必须要留存一份的~~ 是不是已签过的合同要找认证中心要一份 谢谢各位老师。合同中并没有这样的约定。是在《专、兼职审核员协议》约定的。有关条款如下:3 审核费及培养费
3.1 乙方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和安排,从事认证审核工作。审核费由甲方支付,以参加审核工作日计算。
3.2 审核员在公司实习期间(包括再资质)因资质培养产生的培养费(见3.4),其中属于开支类的可由当事人垫支或向公司借支,凭证由当事人保管;其中属于结算类(实习经历费等)的由人力资源部记入个人待结算台帐。实习期间离职(实习期分别按不同体系来界定),应全额归还公司。
3.3 实习转正为正式审核员时(以注册时间为准),上述已产生的培养费合并之后一并列入正式个人培养费中,在取得正式审核员资质后离开公司,离职时当事人应退还公司代支付的所有培养费用按支付日(其中转正注册前期费用起算以注册日期为准)起计不足五年的月均剩余部分。
3.4 培养费包括:
1)专职、A类审核员的培养费包括注册费、资质维持费(含年度确认费、再注册费)、培训费、面试费、考试费、实习费(含实习经历费、验证费,按200元/天计,实习费收取各分部可参照执行)、人员转入费等因资质产生的费用。培养费由公司代为支付(其中培训费、面试费凭考核合格证明及发票报销),记入审核员的培养费用内。
2)兼职审核员的培养费包括资质维持费(含年度确认费、再注册费)、实习费(含实习经历费、验证费,按200元/天计,实习费收取各分部可参照执行) 、人员转入费等因资质产生的费用。培养费由公司代为支付,记入审核员的培养费用内,其余由个人承担。
大家说的培训费应该是机构把你从实习审核员培养成审核员的费用。 天涯友客 发表于 2012-1-6 19: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是不是已签过的合同要找认证中心要一份
对,一定要自己有一份合同,哪怕是复印件~~ 你要不来的 合同到期转不交钱,机构拿你无法,未到期则机构要你交钱作为失约的赔偿,至于培养费,那只是借口 这个没有一定之规的,完全在双方事先的约定 体系培训费是你自己出的,公司要收是不合法的,但是你要有证据证明是你自己出的,另外,在劳动合同中,有时会有这方面的规定,我以前在的公司也是,公司给你花了很多培训费,你如果要走,所有的培训费需要自己负担(合同中规定的),但你肯定不属于这种情况, 劳动法规定所有的培养费用都要有相应的票据凭证 楼上说的对。培养费要有依据。在他那里上班,还为他作出了贡献。 一边看一边笑 发表于 2012-1-6 20: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要不来的
这基本是不可能的,只要是和你本人签的合同或协议一般都是一式两份,是必须要给一份在你手里的。 他就不给你,你怎么办呢 等转好之后把那些坑人的机构好好曝光曝光,包括来回邮件,收据等等。 曝光那些坑人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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