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化联合认证有限公司(HQC)违规
北京中化联合认证有限公司(HQC)违规事实:之一伪造专职人员劳动合同和虚报社会保险上报CNCA获得批准范围,涉及人员包括大多数专职审核人员,据说认监委正在调查。
北京中化联合认证有限公司(HQC)违规事实:之二
向认可委(CNAS)相关评审等人员进行行贿,正常行贿标准1000元/人次(若遇到特殊情况再增加),据说这个标准已经执行多年。
据说?有证据吗?比如说公告? 据说上海有个英什么公司的也有类似情况 属实吗? 不足为怪! 向认可委评审人员行贿,估计每个认证机构都会存在!伪造专职人员劳动合同和虚报社会保险上报CNCA获得批准范围并不是每个认证机构都存在的,无视专职审核员的存在,应举报!尤其是知道内情的被伪造合同的受害者“专职审核员”应实名举报!! 无视专职审核员利益的一定要举报,无视兼职审核员利益的也应该举报 足球界已开始打假,认证界会开始吗? lz是听说还是亲历啊 呵呵 应该好好查查,整顿一下认证市场,对广大审核员负责,承担他们应该有的社会责任 再怎么整,对审核员来说都一样,受害的都是审核员自己,认证机构的老板早挣够了,大不了在换个名字注册公司。审核员不是要重新找机构 唉@@@
一声叹息............ 给人提供“信任”服务的第三方机构是要严格管理的 中国的国情,中国的特色。认证就真实了吗?有多少是真正符合要求的呢?强制性认证还如此更不要说自愿性认证了!唉,谁又能改变这种状况呢!
北京中化联合认证有限公司(HQC)违规事实:之三
该机构认证的CCC涂料产品若市场抽查合格率将让人无法想像,当年方圆淘汰下的涂料企业都跑到这家机构来了,每次CCC专项检查时该机构都把这些企业在名单中屏蔽掉了,有内部人请透漏下吧!北京中化联合认证有限公司(HQC)违规事实:之四
有论坛报该机构的CCC认证检查食宿费全部要求审核员到企业报销,违反了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国认财(2009)2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2009)1034号)的强制性认证规定,还口口声声说没有向认证企业收取食宿费。
现在审核远的食宿费用不是企业报销的吗
我接触的都是要企业报销的,国家也有如此规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制定强制性产品
认证收费标准的通知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你委《关于报请重新核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收费标准的函》(国认财函11号)收悉。为进一步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现就重新核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制性产品认证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一)申请费。认证机构在受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申请时向申请认证企业收取申请费。申请费收费标准由每个申请单元600元降为500元。申请资料为非中文的,另收资料翻译费。资料翻译费收费标准由认证机构根据实际费用支出情况确定,但最高不超过1000元。
(二)产品检测费。产品检测机构按照产品认证标准和技术要求,对申请认证的产品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时,向申请认证企业收取产品检测费。产品检测费收费标准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10%,即按发改价格1979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90%收取。
(三)工厂审查费。认证机构按照认证产品的工厂审查要求,对申请认证企业进行文件审查、现场审核并出具工厂审查报告时,向申请认证企业收取工厂审查费。
工厂审查费标准由每个监督审核员每个工作日3000元降为2500元,收取工厂审查费的审核员的人数和审查天数(人.日数)详见附件。
按照国际惯例,审核人员往返交通费用由申请认证的企业负担,食宿费用由认证机构负担,不得向申请认证企业收取食宿费。
(四)批准与注册费。认证机构在对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进行评定并颁发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时,向申请认证企业收取批准与注册费。批准与注册费(含证书费)收费标准为每个认证单元800元。
(五)监督复查费。根据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规定的复查内容,认证机构和产品检测机构分别在对获得认证证书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样检测时收取监督复查费。
认证机构按照监督审核员每个工作日收费标准和附件规定的监督复查人日数收取;产品检测机构按照不超过产品检测费的25%收取。其中,产品检测机构抽查产品检测项目在3个及以下的,按以下规定收费:检测项目为1个的,按产品检测费的100%计收;检测项目为2个的,按产品检测费的50%计收;检测项目为3个的,按产品检测费的33%计收。
(六)年金。降低认证机构向获证企业收取的年金标准。即对同一申请企业获得的证书(包括从不同的指定认证机构获得的证书),统一按每张证书100元收取年金。
(七)认证标志收费。认证标志机构向获得认证证书企业发放认证标志或批准使用标志时,向获证企业收取认证标志费。
对按规定直接使用认证标志的,8毫米标志每枚由0.06元降为0.03元,15毫米标志每枚由0.12元降为0.06元,30毫米标志每枚由0.20降为0.10元,45毫米标志每枚由0.30元降为0.15元,60毫米标志每枚由0.40元降为0.30元。
对经认证标志机构批准在产品或包装上自行印刷或模压认证标志的,每一种标志使用形式第一年由900元降为450元,第二年起由600元降为300元。
二、下列情况免收相关费用
(一) 获证企业在证书有效期内,申请下列变更时,免收申请费:
1、变更企业名称或地址(不包括企业迁址或改组、改制);
2、变更认证申请人;
3、变更商标;
4、在规定的产品单元内和同一设计型号基础上扩展产品销售型号和产品商标等;
5、仅为更换证书,无需对认证企业和产品进行合格评定的。
(二)对已经获得行政许可和强制准入的产品,免收相同检测项目的产品检测费。
(三)在企业获得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应免于对与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质量保证能力相同部分的管理体系的审查,并免收相应的工厂审查费。
(四)认证产品不涉及单元变化的扩展或者不涉及产品变化的变更,不得收取批准与注册费。按规定无需对认证产品进行合格评定,只颁发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只能收取证书工本费。证书工本费由认证机构根据证书印制成本据实收取,但每个证书不得超过10元。
(五)整机使用已经认证的零部件,不得重复认证并收费;关键零部件报备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三、认证机构受申请人要求,赴境外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费用,通过与申请人签订合同的方式协商确定。
四、收费单位收取上述费用应依法纳税。各收费单位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并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你委应加强对认证机构、检测机构和标志受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认证、检测和收费行为。同时,要科学合理划分产品认证单元,优化认证、检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六、本通知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附件:强制性产品认证收取工厂审查费和监督复查费的人日数标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
强制性产品认证收取工厂审查费和监督复查费的人日数标准 序
号 产品名称 初始工厂审查 收费人日数 获证后监督复查收费人日数
1 电线电缆-电线组件 1-4 1-2
2 电线电缆产品-电线电缆 1-4 0.5-1
3 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家用及类似用途插头插座 1-4 1-2
4 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家用及类似用途固定式电器装置的开关 1-4 1-2
5 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工业用插头插座和耦合器 l-4 1-2
6 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
置-家用及类似用途器具耦合器 1-4 1-2
7 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
置-热熔断体 1-4 1-2
8 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
-家用及类似用途固定式电器装置
电器附件外壳 1-4 1-2
9 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
置-小型熔断器的管状熔断体 l-4 1-2
10 低压电器-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1-5 1-2
11 低压电器-开关和控制设备 1-5 1-3
12 低压电器-整机保护设备 1-5 1-3
13 小功率电动机 1-4 1-2
14 电动工具 1-4 1-2
15 电焊机 1-4 1-2
16 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 1-4 1-2
17 音视频设备 1-4 1-2
18 音视频设备-声音和电视信号的电缆
分配系统设备与部件(电磁兼容) 1-4 1-2
任何行业都有好的和不好的,作为我们个人来说,还是改变我们能够改变的,适应我们所不能改变的。而且我们一定要坚信道路是曲折的,虽然还有很多问题,但还是在不断的改进中。如果有一天我们能够改变些什么你,岂不是更好?那我们就要从现在做起,不断增长自己的能力,提供业务素质。 向政府官员,不正之风-----一声叹息! 上海英什么公司很不规范 上海这家公司(英什么公司),被查处过 lz说的这些应该提醒认证公司重视 中国的国情,中国的特色。认证就真实了吗?有多少是真正符合要求的呢?强制性认证还如此更不要说自愿性认证了!唉,谁又能改变这种状况呢! 足球界已开始打假,认证界会提供假拳! 足球界已开始打假,认证界会打假拳! 其实我们一直抱怨这些小机构作假,有些地方是该谴责的,但是有些地方也是小机构的无奈之举,或是叫生存之道。我们知道审核还要分专业和类别的,那么要建立这么多专业和类别,她们养得起吗?所以个别专业弄虚作假就不可避免了,所以光是惩罚是毫无意义的,只要赚得比罚的多,她们还会一直这样的 大半年了,什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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