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刘爱华降级处理及其他3名审核员公开通报处理的通知
关于对刘爱华降级处理及其他3名审核员公开通报处理的通知 作者: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发布时间:2009-09-09 点击 462次 各认证机构、认证审核员:在审核员转换执业机构的过程中发现,QMS高级审核员刘爱华(2308271973********)、QMS高级审核员高峰(2201041973********)、QMS/EMS/OHS实习审核员刘紫燕(3402031962********)、QMS/EMS高级/OHS实习审核员王群(4328241975********)在未取得《转换机构证明》的情况下,擅自代表其他机构从事认证审核活动。尤其是QMS高级审核员刘爱华,已31次代表其他机构从事认证审核活动,严重违反了《认证审核员转换执业机构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
现根据《认证审核员转换执业机构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给予以上4人公开通报处理,并给予刘爱华降级处理(自公布之日起,其QMS高级审核员资格降为QMS审核员资格)。
降级是什么概念,不是照样可以做审核吗?表面看很严厉,实际什么都没有。所代表的机构明知其没有资质而允许其代表,有没有处理意见啊? 只痒不痛,认监委的处罚对相关人员起不到任何警示作用,像这几起通报应该采取对认证机构停业整顿才会杜绝。否则就是纠正措施无效!!!!!! 游戏规则应被遵守 这种处罚即不是纠正也不是纠正措施! 我认为无论做哪一行,都必须遵守行规 又是一起違規抄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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