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
在一工厂制程,产品的未端检验和品质检验部在一起,也是相同的人员,产品都是100%进行检验,检验后就直接打包装出货了;按正常的体系制造检查后送品质部抽检,经品质部确认OK后才可包装出货。请问这样符合QMS质量管理体系吗?还差一个品质部确认的内容,这个确认应该是有固定的内容吧,所以是:末按策划的安排在产品实现的适当进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 也可没有质量部确认,生产等其他人员也可对产品进行确认,“在一工厂制程,产品的未端检验和品质检验部在一起,也是相同的人员,产品都是100%进行检验”这就足够了 不符合824要求 描述中有要求:需要品质部抽检。这个没有执行是符合的。 和emeipengxu 答案一样,详见emeipengxu 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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