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r 发表于 2011-8-26 09:03:26

请教关于仪器计量处理技巧

请教:我们公司的仪器都是每年7月份统一安排委外校准,而且只是抽选一部分仪器外校(公司为节省点钱{:soso_e112:}),那么今年7月份到明年6月份这段时间购进的仪器就没有校准了,那么,年底外审时我该如何应对啊?可以把没校准的仪器都藏起来吗?那样仪器就变得很少了,似乎做假做得太明显了,{:soso_e113:},或是有什么处理技巧呢?(注:我们没有有资质的内校员,仪器也没有内校)

kwy516888 发表于 2011-8-26 16:22:40

选有资质的人员去做内校员嘛。

即使没有内校员资质,也是可以做内校的嘛,只是你内校的仪器并不用在最终的性能检测上就可以了。用于内部监控用的仪器并没有规定一定要什么资质才可以内校,只要你有规定内校的方法和判断就行了。并不是一定需要外校的。

LYJ 发表于 2011-8-26 22:29:50

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有明确规定,计量检定人员必须取得相关专业计量检定员资格证,已有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应执行,若没有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可以编制校准规程,并经过批准执行。

LEO_MAO88 发表于 2011-8-26 23:21:02

仪器不存在用于最终检验用一说,内部监控的不需要计量资质找不到相应的法规出处。计量法明确了计量资质和溯源的规定。出厂合格证不能替代校正。只有强检和非强检的分类;如强检:压力表、用于交易的电子称、耐压计等,非强检:游标卡尺、千分尺、直尺等;强检的报告最好有CMA及CNAS的标志;非强检量具可以进行内校,任何人不能强制进行指定校正。但需要有资质的内校员,这个大约花500大洋送一个人培训去就OK(能拿证,至于校正的水平,呵呵。。。。。。非一朝一夕的功力)!

wxsunhao 发表于 2011-8-27 05:17:30

计量法规定,企业的最高标准器,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环境、医疗的计量器具需要强制检定。并不是如楼上所说。可以看下计量法的规定。

玄素真人 发表于 2011-8-27 09:43:53

楼上所述是也!

leolichun 发表于 2012-4-20 11:24:48

学习了

wxshil 发表于 2012-4-27 09:18:54

可以看下计量法的规定。

fengchewawa 发表于 2012-5-2 15:28:08

1、组织应确定需实施的监视和测量以及所需的监视和测量装置,为产品符合确定的要求提供证据。故不是所有的仪器设备都需校准。对影响产品符合性的才要求校准备。但国家要求强检的是必须外校的。
2、内校员按计量法要求必须取得相关专业计量检定员资格证的,但现行许多企业都无法做到。
3、为保证产品的符合性,建议公司不要在此处省钱。 毕竟培养一个内校员能省很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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