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 发表于 2009-6-22 22:42:03

产品

请问:8.2.4,记录应指明有权放行产品以交付给顾客的人员,...这里的产品就是指最终产品<成品>,对不对
724337442(724337442) 22:38:42
8.2.4最后一句,......不应向顾客放行产品
724337442(724337442) 22:38:57
与上面是不是一样的

JLHY007 发表于 2009-6-23 09:01:09

不一定,可以是采购产品、过程中的产品和最终产品。

飘逸 发表于 2009-6-23 09:34:31

我认为是指最终成品(这才能交付给顾客)

chenpl2 发表于 2009-6-23 09:43:42

这次改版培训,老师特别强调“记录应指明有权放行产品以交付给顾客的人员”中的“顾客”是指“最终产品”,这是改版的意图。供参考。

chenpl2 发表于 2009-6-23 09:45:28

对不起,打错,更正:“产品”是指“最终产品”,

drw327 发表于 2009-6-23 09:53:40

我参加转版培训时培训老师也是这样讲的,我同意楼上的意见。“产品”是指“最终产品”。

emma11530 发表于 2009-6-23 10:35:56

同意楼上意见

JLHY007 发表于 2009-6-23 15:42:37

你们应该好好看看新标准1.1注1对产品的解释。

KYP 发表于 2009-6-24 15:46:12

是指交给顾客的产品是过程中的产品最终产品。包括最终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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