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w327 发表于 6-19 10:23:24

对4.3.3 目标、指标和方案条款的理解

组织应对其内部有关职能和层次,(理解:本标准并没有对组织建立总目标、指标提出要求,提出建立目标、指标要求只是应对其内部的有关职能和层次)建立、实施并保持形成文件的环境目标和指标。(理解:本标准对组织建立的目标、指标提出了形成文件的要求,形成文件并不一定要求必须形成书面文件,按照术语的解释,形成文件的环境目标和指标可以是书面的,也可是计算机磁盘,还可以是照片等媒介)如可行,目标和指标应可测量。(理解:本标准并没有要求目标和指标必须是可测量的,只是要求目标和指标在可行的情况下应可测量)目标和指标应符合环境方针,包括对污染预防、持续改进和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承诺。(理解:因为环境方针为建立和评审目标和指标提供了框架,因此本标准要求建立的目标和指标必须符合环境方针,符合包括对污染预防、持续改进和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承诺)组织在建立和评审环境目标和指标时,应考虑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以及自身的重要环境因素。此外,还应考虑可选的技术方案,财务、运行和经营要求,以及相关方的观点。(理解:本标准提出了对组织建立和评审环境目标和指标的具体要求,组织建立的环境目标和指标必须符合本标准的要求)组织应制定、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用于实现其目标和指标的方案,(理解:根据本标准的要求,对组织针对其内部有关职能和部门建立的环境目标和指标必须制定、实施和保持用于实现目标和指标的方案,以确保环境目标和指标的实现)其中应包括:a) 规定组织内各有关职能和层次实现目标和指标的职责;b) 实现目标和指标的方法和时间表。(理解:本标准对用于实现目标和指标的方案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组织所建立的方案必须满足上述要求)

yuhelover 发表于 6-19 11:09:16

问题1:组织应对其内部有关职能和层次建立目标和指标的要求,是否可以理解成没有对组织总目标和指标提出要求?就职能而言,对组织的最高管理者提出的目标和指标,是否可以理解成是组织的总目标和指标,望讨论。

drw327 发表于 6-19 12:57:37

从标准条款来理解,本标准只规定了最高管理者确定环境方针的要求,没有规定最高管理者对组织提出目标和指标的要求。因此楼上提出的讨论题超出了标准的要求。
从标准本意,没有提出设立总目标和指标的要求,也没有提出不可以设总目标和指标的规定,因此组织在建立环境管理体系时设立总的环境目标和指标或不设立总的环境目标和指标均满足本标准的要求。

yuhelover 发表于 6-20 15:48:50

是否上述理解可以应用到质量管理体系呢?在QMS中5.1中要求最高管理者确保质量目标的制定;5.4.1中也是要求在组织的相关职能和层次上建立质量目标.是否也可以说或理解为没有总质量目标的要求呢?望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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