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fan 发表于 2008-8-28 17:05:04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的构成及分类

环境保护法体系
主要由八大部分组成:
⑴ 宪法; ⑵ 基本法;
⑶ 环境保护单行法; ⑷ 环境保护行政法规;
⑸ 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 ⑹ 环境标准;
⑺ 其他部门法中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规范;
⑻ 国际环境保护公约。
1、基本框架:环境保护法体系是指在一定的范围内,按其内在的联系将有关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的全部法律规范构成的一个有机的整体。环境保护法体系的建立有助于各种法律规范间相互配合、有层次而又相互协调,更好地发挥环境保护法的作用,环境保护法体系是我国法律中的一个子体系。
2、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的构成及分类
1.宪法中环境保护条款 -------------全国人大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人大常委会通过
3.环境保护行政法规 ---------------国务院通过
4.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 ------省市人大通过
5.环境保护部门规章------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及有部、委、办、局颁布
6.环境保护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颁布
(一).宪法,根本法,所有其他环境保护法律形式都要依据其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可相抵触;
(二).环境保护法,是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制定并通过的,法律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资源保护法”,“污染防治法”,我国签署的“国际公约”及其他法律中的“环保条款”;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详见法律);
2.国际公约,如《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人类环境宣言》,《21世纪议程》等;
3.资源保护法,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
4.污染防治法,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
5.其他法律中的环保条款
(三).环境保护行政法规 是指由国务院制定的有关的各类条例\办法\规定\实施细则和决定等;
(四).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 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在法定权限内制定并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五).环境保护部门规章.是指由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地方政府部门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职权制定并颁的有关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天边一片云 发表于 2010-2-25 23:31:28

谢谢,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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