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认证机构证书发放的相关规定
各位老师:取得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企业,转机构的事情经常发生,转机构是按照《认证证书转换备案办法(试行)》(2010-08-01)、《认证证书转换实施指南》(2012-03-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2014-07-01)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办理,我的问题是,经协会批准转机构的企业,其在新机构证书如何颁发,是要与以前的证书所处阶段衔接起来,还是可以按照初次审核,颁发初审证书?例如,一个企业三体系认证证书,目前质量、环境是监二,安全是初审,在原机构,3个月内要进入质量、环境再认证,安全监一审核阶段,转到新机构应该如何操作?好像普遍的做法是,三个体系都按照初审做,发初审证书,但质量、环境是3年的,安全仅发2年的初审证书,各位老师认为该如何操作?最好能够提供依据的文件。没有老师回复。孙老师、一剑封喉老师‘学为考试老师等给个答案呀,拜托! 我看到的情况基本上都是从初审做起。这样对企业、对机构来说操作比较简单。对企业来说也不难。对于企业来说,因为是初审,审核费用当然要比监督多一些。 1协会批准后,转入机构就可以按原证书信息换发转入机构的证书;2有了转入机构的证书就可以申请监督的证书转入;3在原证书的到期时间前完成现场审核,根据审核结论可以变更证书信息,发新的证书。4监督期的证书按监督的时间点由转入机构实施审核发新证书。这样回答的可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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