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4 请教:记录的保存期限如何规定?以多长时间为宜?
请教:记录的保存期限如何规定?以多长时间为宜?依据什么?名称相同的记录在不同的行业不同的国家应不同吧?举例说明。 食品行业不低于2年,依据《食品安全法》 根据不同的行业,不同的记录都不一样,一般三年、一年的居多! 根据不同的记录、不同的行业、不同的产品分别规定,要考虑每种产品的使用寿命、法规规定、认证审核的要求等 不同产品,不同,一般根据使用年限,如商品房,设计就应与房子同龄了 产品不同,资料不同保存期限不同,不可一概而论,有些是要与产品生命周期相同的。 个人认为应该视具体记录而定。国军标要求与产品寿命周期相适应。即从论证开始,至方案、工程设计、生产、使用、直至退役报废结束。 根据不同的行业,不同的记录都不一样,一般三年、一年的居多!产品要与寿命周期相适应。国军标要求与产品寿命周期相适应。即从论证开始,至方案、工程设计、生产、使用、直至退役报废结束。 个人愚见:应该以产品的使用寿命、审核周期作为考虑因素。 针对产品形成单位的不同,保管期限好会有所不同,如:房屋建设:建设单位对工程设计变更及工程联系单,保存期为永久,而设计单位只需要保存30年。桩基础低压变动测报告,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保存期限为永久,监理单位保存期为30年。 保存期限和时间标准没有规定,具体要根据单位情况、法律法规、不同产品等来具体确定,保持可查、可证明和可追溯。 个人愚见:应该以满足产品的使用寿命/三包期的追溯要求、审核周期、法规要求作为考虑因素。 谢谢分享!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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