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蔽前究竟通知谁?
《招标施工招标文件》 13.5.1 通知监理人检查经承包人自检确认的工程隐蔽部位具备覆盖条件后,承包人应通知监理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检查。 《合同法》 第二百七十八条 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隐蔽前究竟通知谁? 首先通知监理是必须的, 先找监理,呵呵 回复 liang晶晶 的帖子
在答题时应该以规范为准 向监理提出申请 去认为都请来,就全满足了。:lol 一般的隐蔽过程(如钢筋工程)隐蔽前通知监理或甲方代表验收,基础工程隐蔽前应该通知监理或甲方代表和质量监督站验收。 回复 peitzh 的帖子
还有那些工程隐蔽前要通知质量监督站验收。 监督站北京这一般只参加基础工程和主体工程验收,其他工序根本没有时间参加,人员不够用 回答“请相关单位验收” 觉得先请监理 合同法的权威性是最高的,请监理是少不了的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为什么不请监理啊!!
《规范》的条文说明给出答案,11.3.2施工企业应对内部验收发现的问题整改后,进行复验。在复验合格后,按照竣工验收备案制度规定向监理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先通知监理 隐蔽验收一般无须通知质量监督站。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在隐蔽前应通知监理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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