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的判标题
没有提供项目部的内审记录(就是最后一道判标题,具体记不清了)。是判在12.2.3还是12.2.5 12.2.5,没有记录 是12.2.5: “施工企业应建立和保存监督检查和审核的记录。” 12.2.5 应该判到12.2.3,没有提供记录,就没有进行内审的证据。如果内审中某项记录没有可判12.2.5。关键时刻了,大家再不要再犯类似的错误 这样理解不知对否?
查不到作何 项目部内审的东西,说明根本就没有进行过内审,就判决1223(没有进行内审/年度审核)
在某一方面没有提供内审的记录/证据 就判12.2.5 12.2.5,没有记录 我的理解:如果对在审核发现了问题,对此问题没有提供出相应的记录,判12.2.3.
没有提供出对此次审核的有关记录,判12.2.5
对本规范应判不符合3.5.2 5)”文件内容应清晰明确。“,规范的内容应该标明的地方,让我们猜测。 12.2.5: “施工企业应建立和保存监督检查和审核的记录。” 应该判12.2.5! 1225,想那么多干嘛 如果有内审,仅没有记录就是12.2.5.所以这一道题还要再仔细看清楚题意再判。 没有提供内审记录,不代表没有内审啊,记录也有可能在他处或丢了,关键是他的记录没有保存好。12。2。5 12.2.3 就因不就果 支持12. 2. 5 判在12.2.3 很明显吗,12,2,5,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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