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关于“监督”、“检查”的要求:
《规范》关于“监督”、“检查”的要求:1.0.3施工企业实施质量管理时,可以本规范为基础,根据需要增加其他要求实行自律,对施工企业质量管理的监督检查和动态管理均可依据本规范进行。3.1.1
施工企业应检查、分析、改进质量管理活动的过程和结果。3.1.3对质量管理活动的过程和结果应采取适宜的方式进行检查、监督和分析,以确定质量管理活动的有效性,明确改进的必要性和方向,通过改进活动的实施使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高。3.2.4
施工企业各管理层次应按照质量目标管理制度的要求监督检查质量目标的分解、落实情况,并对其实现情况进行考核。质量目标考核结果应作为质量管理改进依据的组成部分。3.4.2
施工企业对所有质量管理活动应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明确监督检查的职责、依据和方法,对其结果进行分析。根据分析结果明确改进目标,采取适当的改进措施,以提高质量管理活动的效率。8.4.1
施工企业应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贮存、保管和标识,并按照规定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9.3.2施工企业对项目分包管理活动的监督和指导应符合分包管理制度的规定和分包合同的内容的约定。施工企业应对分包方的施工和服务过程进行控制10.1.2施工企业应对项目经理部的施工质量管理进行监督、指导、检查和考核。10.2.5施工企业应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策划的结果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相关文件并监督实施。10.5.1项目经理部应对施工过程质量进行控制。10.6.3施工企业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对服务的需求信息作出响应,对服务质量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控制、检查和验收。11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11.1.1
施工企业应建立并实施施工质量检查制度。施工企业应规定各管理层次对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职责和权限。检查和验收活动应由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实施。施工企业应按规定做好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11.2
施工质量检查
12质量管理自查与评价12.1.1施工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自查与评价制度,对质量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施工企业应对监督检查的职责、权限、频度和方法作出明确规定。12.2
质量管理活动的监督检查与评价
13.1.4施工企业的质量管理改进活动应包括:质量方针和目标的管理、信息分析、监督检查、质量管理体系评价、纠正与预防措施等。13.2.1施工企业应明确为正确评价质量管理水平所需收集的信息及其来源、渠道、方法和职责。收集的信息应包括:施工企业质量管理监督检查结果;归纳《规范》上述监督检查的要求,包括质量管理活动的监督检查、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检查,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的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的检查,施工过程质量的监督检查,项目分包管理活动的监督检查,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检查。从《规范》描述方式来看,缺乏系统性和协调性。如“质量管理活动的监督检查”在多个条款中反复提到;“质量管理活动”、“质量管理”、“质量管理体系”有何区别?“施工质量”、“施工过程质量”、“工程质量”有何区别?“项目分包管理活动”和“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被单独、明确地要求监督检查,那么其他质量管理活动呢? 何止这方面,我觉得《规范》简直就是女人的裹脚布,又臭又长。 ;P:D企业人员拿到《规范》可能照着做就是了。遇到审核员,就会去抠字眼,这个《规范》就恼火了。 天湖 发表于 2011-3-6 12: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企业人员拿到《规范》可能照着做就是了。遇到审核员,就会去抠字眼,这个《规范》就恼火了。
同意,确实很难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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