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构配件和设备的管理(对应条款7.4,8.2.4)的审核检查表(二)
关于8建材、构配件和设备的管理(对应条款7.4,8.2.4)的审核检查表6.1 是否建立并实施了“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制度”,其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包括对供方进行评价的标准、内容、方法和职责,查“制度”取证。6.2 是否对供方进行了评价和再评价,评价的内容和依据是否充分:6.2.1 评价内容包括:资格、信誉、供货能力、质量、价格和售后服务;6.2.2 评价的依据:供方(厂家)的证明材料包括资质、生产许可、产品鉴定、产品质量、生产能力(设备、人员、工艺)、QMS和与厂家合作等;供方(经销商)的证明材料包括经营许可、产品质量和与该经销商合作等;符合健康安全、环保要求的证明材料。6.3 是否编制了需求计划、供应计划、申请计划、采购计划,计划内容是否充分(包括产品种类、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要求、交付期和验证的具体安排),各类计划是否经过审批,查各类计划取证。6.4 是否与供方签订了“采购合同”,合同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包括品种、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价格、技术质量指标、包装、验证安排等),其供方是否为合格供方,查“采购合同”取证。6.5 是否对建材、构配件和设备进行了验收,包括是否准确核对了各类凭证的完整齐全、有效和符合性(凭证与实物是否相符,供方、实物与采购计划是否相符),是否查验了数量和质量证明文件。在项目部查建材构配件和设备进场验收记录取证。6.6 是否进行了检验,需检验的材料包括:法规规定必须复试的材料;质量证明文件缺项、数据不清、实物与证明资料不符的材料;超出保质期或规格型号混存不明的材料。在项目部查抽样(包括见证)、检验试验委托书、检验试验报告取证。6.7 验收(见6.5)与检验(见6.6)是不同的活动,都应检查,前者在7.4.3后者在8.2.4中检查。6.8 抽样计划应分类确定,应对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分别进行抽样;重要的建材、构配件和设备(对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有直接影响的)只能对其规格型号进行抽样,如水泥、商品砼、钢筋、防水材料不能抽样只查水泥和防水材料,只能对不同品种和强度等级的水泥、不同强度等级的商品砼,不同规格的钢筋和不种类别规格的防水材料进行抽样。 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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