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标题
审核员在审核某建筑公司项目经理部时,看到技术交底和检验记录填写的笔体非常相似,于是询问项目经理:“技术交底和检验记录是由谁填写的?”项目经理说:“是资料员填写的。”审核员问:“资料员有技术员和检验员的上岗证吗?”项目经理说:“由于工地人手少,只好由资料员代劳了,好在质检站对此也没有提出异议。”(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规定:“技术交底应由具有资质的技术员或技术队长负责,检验工作应由具有资质的检验员负责。”) 请问该案例不符合标准的哪一个条款? 就该案例应有两个不符合:技术交底由无证的资料员不符合10.4.3条;
检验记录由无证的资料员填写不符合11.1.1条
如果就判一个不符合,则不符合11.1.1条 是不是从人力资源的配置考虑一下?
应该判有2个不符合的条款。“wxdwyq ”判的10.4.3和11.1.1本来就是两件事情:交底、检验。
在考试的时候不知是否也可以这样判?反正是不符合事实对相应的条款。 项目经理说:“是资料员填写的。”
资料员填写是没有错误的,关键是谁交的底! 我认为判的对 感觉应该是10.5.1-2 应判的10.4.3 谢谢!学习了! 谢谢!学习了! 我觉得应该是5.2.2吧
我也觉得是5.2.2吧,从询问中得知人员配备不足,若能判10.4.3和11.1.1,为什么不能说没有配备相应资质的人员呢
10.5.5:施工记录应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我认为判到10.4.3和11.1.1正确. 判10.4.3和11.1.1正确. 回复 hyhy 的帖子
我认为应该判5.2.2。本案例问的是“不符合标准的哪一个条款?”如果判一个不符合,那就是没有按岗位任职条件配置相应的人员 10.5.5条款 谢谢大家回复 不符合《规范》5.2.2条款 施工企业应按照岗位任职条件配置相应的人员。项目经理、施工质量检查人员、该项目部没有配置技术员和质检员不符合上述条款的要求。 根据我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是( )。
A.联合投标 B.共同投标 C.合作投标 D.协作投标
5.2.2是人数不足造成的,应判定为人力资源问题。 不符合《规范》5.2.2条款 施工企业应按照岗位任职条件配置相应的人员。项目经理、施工质量检查人员、该项目部没有配置技术员和质检员不符合上述条款的要求。 判11.1.1似乎更妥当! 即然: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规定:“技术交底应由具有资质的技术员或技术队长负责,检验工作应由具有资质的检验员负责。”) 那么这题就是有规定不执行,按9001就判7.5.1,那么在50430对应的就该是10.5.1-2了?大家说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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