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符合严重程度分级的几个出处
目前还没找到ISO官方的,找到如下的一些明确的规定,他山之石,可以攻玉。1、认可机构《CNAS-RC01:2007 认证机构认可规则》对认证机构的认可文件。
ISO-TS16949 2002-IATF认可规则第三版的第39页。
标准本身对不符合并没有一般与严重之分,这只是各机构自己内部的管理规定。 机构内部并没有什么判决的管理制度,都是审核员们自己的习惯 rml 发表于 2011-1-12 15:41 http://www.isofans.com/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哈哈。对比一下17021标准9.1.15,有什么冲突吗?
与你的原则真的一致吗?
我的原则是什么?我说了吗?如果非要说有,那么贴出来的这2个帖子暂时可以说是我的原则。——前面说过了“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我早说过了,我目前还没找到ISO官方的出处,并且正在找,也希望找到的人指教。而你胡乱抓了17021的9.1.5,却自以为找到了原则。这2个帖子和9.1.5要表述的意思根本就是不同的范畴,何谈冲突? emeipengxu 发表于 2011-1-12 17: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机构内部并没有什么判决的管理制度,都是审核员们自己的习惯
那么审核员自己的习惯是从哪里来得呢?即使有自己的习惯,但审核员当代表某认证机构审核时,是自己的习惯重要还是遵守其内部规定重要?
我不知道其他机构如何,但我呆过的2个机构内部编制的通用审核作业指导书,都有这方面的明确规定。
只是我以前并没有在意这种分级的依据来源在哪儿罢了。 zmqc 发表于 2011-1-12 16: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标准本身对不符合并没有一般与严重之分,这只是各机构自己内部的管理规定。
确实,标准19011-2003只是谈到"可以对不符合进行分级",但没说“必须”。
但至少到目前为止,分级也算是业内的惯例。CCAA的考试大纲,也有“h.不符合的含义,严重程度分级(为了便于统一,本大纲分为严重不符合和一般不符合)”的文字。 发觉这个讨论真的很有好处,大家继续。 原来遇到预测大师了,连我想做什么,说什么都能未卜先知了。佩服!
那我就正面回答你的质疑:
“涉及交付前检验的不合格(没有检验或未保存检验记录等)一律是严重不合格”——如果会导致不合格品被发运的话,定性为严重不合格没有问题。
“但进货、制程的话,则可以定性为一般不合格”——还与不合格的数量有关,量变会导致质变。数量多了,也可能会变成严重不合格。
这确实有不严谨之处。所以我才在网上征求出处,如果可以证实,那就是有了依据,如果不可以,那就改之,有什么问题吗?
而你自作聪明的拿来了ISO17021的9.1.15,作为不符合分级的原则。请问,是先有分级的惯例,还是先有ISO17021的9.1.15?
难道一个父亲在其小孩出生以前就养成的生活习惯是因为他小孩的出生而造成的影响吗? “内审不符合必须分级吗?”——看来善于游移的非你莫属。这是我的原话吗?GBT19011说的很清楚,是“可以”而不是必须,我前面的帖子的对这方面的说明你没看见?
我也终于明白了。
这世上有些人,专门通过批判来博出位,借此抬高自己。比如“凤姐”就是贬低了600年内所有的人,也算是博出了位,达到了其个人的目的。没想到,认证界也有这样的人,真是长了见识。
批判从GB/T50430到ISO9000,从APG到TS16949,好像自己可以凌驾于任何标准之上。你拿出比标准合理的东东了吗?你对标准的质疑,是基于全面深入透彻的理解吗?很难想象,一个连标准术语的内涵都不清楚的人,就能做到这一点。
任何一个标准都不可能十全十美,你当然可以质疑,我也没有否定或阻止你的这个权利。但别忘了,想要“声称符合本标准”,任何人还得老老实实按标准要求执行,也包括你在内。 “验证就是计量确认”了吗?这种指鹿为马的言之凿凿,会害人的!
——请看看ISO10012-2003中“计量确认”的定义,特别是下面的注1!
3.5计量确认metrological confirmation
为确保测量设备符合预期使用要求所需的一组操作。
注1:计量确认通常包括:校准和验证、各种必要的调整或维修及随后的再校准、与设备预期使用的计量要求相比较以及所要求的封印和标签;
注2:只有测量设备已被证实适合于预期使用要求并形成文件计量确认才算完成
注3:预期使用要求包括:测量范围、分辨力、最大允许误差等。
“验证”难道不是“计量确认”的一种活动吗?
怎么指鹿为马了?怎么害人了?建议你把这个帽子还是给“ISO10012-2003”戴吧,当然,也尽可以对其大肆“批判”一番!
不知道这样算不算正面回答你的质疑?抑或还是在游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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