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问题
本帖最后由 牛角尖 于 2023-7-3 09:51 编辑物业管理公司的秩序维护员(保安)。与保安公司的保安员有什么不同,物业管理公司的秩序维护员(保安)算《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提到的保安员吗?很大部分物业管理的秩序维护员也是执保安员证上岗的。
本帖最后由 牛角尖 于 2023-7-3 12:31 编辑
-----权利不同
a保安员持械,秩序维护员不能持械
b保安员可以采取强制措施,秩序维护员只能阻止、报警
e保安员有权查验出入服务区域的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车辆和物品。秩序维护员没有这个权利
----着装不同,保安员有全国统一的保安制服,秩序维护员不能这样着装
但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保安服务是指:
(一)保安服务公司根据保安服务合同,派出保安员为客户单位提供的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查以及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
(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用人员从事的本单位门卫、巡逻、守护等安全防范工作;
(三)物业服务企业招用人员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的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中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统称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
可以理解为,秩序维护员没有保安员的很多权利,但属于保安服务条例管理的对象。
(三)物业服务企业招用人员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的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
——所以,物业的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是“保安服务管理”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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