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7.1.3基础设施在审核计划中多个部门都存在的问题
各位:对于7.1.3基础设施在审核计划中有2个部门存在此条款(如:开发/工程部、生产部),应如何进行审核?我自己的看法是:开发/工程部在新产品开发时有对产品生产设施进行规划及确认,以这方面来应对此条款,而生产部则着重审核此条款,不知这个看法是否可行?请指教!
可以。 另外,开发部门通常会有一些测试用的设备设施,可了解这些设备设施配置的充分性,是否得到了充分的维护,等。若有检测设施,可关注是否实施了有效的校准等。个人意见。 谢谢各位的解答。现已了解到的情况是企业的设备设施管理放在开发部了。而生产部7.1.3条款关注的则是生产线设备的日常点检管控。 任何条款可以排到任何部门,可以排到任何层级。。。只不过把条款排到非典型部门,非典型层级,审出来的东西不重要,会被人笑话的。。。
你先界定你审的部门,或者你审的层级的活动。。。然后在这个活动、场所、基础设施等等的基础上。去界定你要审核的审核范围。。。
我要是做组员,组长随便排。。。比如8.5.2,给我排到生产,我就审生产阶段需要哪些标识。同样的给我排到门口保安,就识别保安活动,路线,需要那些标识,排到设计就审审计过程需要的标识。。。甚至排到销售部,也可以看看他们合同需不需要标识和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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