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体系审核产品工序发外情况
各位:在外部审核Q质量体系中,如何关注/审核产品工序发外(如五金发外喷涂)情况,是只能从采购方面【条款 “8.4.1总则8.4.2控制类型和程度”】进行审查(如 双方的协议、定期的审厂等)吗?还有其它什么方式/标准条款对发外工序进行审核?望指教。
在4.2及6.1条款下,也应包含外部供应方涉及(带来)的l影响问题。
甚至管理评审、内审都需要关注供方的业绩及问题。 这个主要是对采购部门进行审核时的问题,对上面提到的建议中一些条款(如4.2、6.1、8.6)并不在采购部门审核范围中,对这个问题在审核采购部时应如何处置? 注意:不是什么工序都可以“发外”的,在某些情况下,某些工序是不许“发外”的,必须自己干! 产品工序发外工作,有的企业安排在生产部实施的,并不归采购部管。 lshj1943 发表于 2022-9-28 06:20
注意:不是什么工序都可以“发外”的,在某些情况下,某些工序是不许“发外”的,必须自己干!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的回复不能只给出结论,还应给出相关规定依据。 谢谢各位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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