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符合判标的问题
某化工厂工艺文件规定,对于某产品的工艺监控,应每小时记录一次生产流程中管道的温度、压力和流量。审核员在检查8月份的监控记录时发现,记录的参数是每3小时记录一次。生产组长说:“由于工艺十分稳定,没必要每3小时记录一次。”。各位老师,这个是判8.1d),还是判8.5.1 c)我个人的理解是:这是典型的有章不循,应判8.1d)也有老师说,这是发生在生产过程,按就近原则,判8.5.1 c)各位老师指点迷津。。如果认为工艺策划不符合实际要求,建议判8.1条;
如果认为操作者没有执行正确的工艺(监测),建议判8.5.1c)。 幼儿园 发表于 2022-6-30 04:46
如果认为工艺策划不符合实际要求,建议判8.1条;
如果认为操作者没有执行正确的工艺(监测),建议判8.5.1c) ...
在开具此项不符合报告时,有证据证明是“策划不符合实际”吗?如果有证据 ,则可开在8.1。如果还没有证据证明是“策划不符合实际”,只是“发现监测频次不符合策划”,则应开在8.5.1。 我的理解啊。。生产组长没有按照工艺要求去执行,就是开在8.5.1 生产组长应该是执行层面。
生产组长说:“由于工艺十分稳定,没必要每3小时记录一次。”。就是不符合了。
现场审核时,要再了解一下实际情况。再做决定。 lshj1943 发表于 2022-6-30 08:09
在开具此项不符合报告时,有证据证明是“策划不符合实际”吗?如果有证据 ,则可开在8.1。如果还没有证据 ...
延伸讨论一下,如果是没有按规定工艺执行,判哪个条款。如:工艺文件要求保温30-45分钟,实际保温20-30分钟。这是肯定不能判8.5.1c) 的,因为这个条款要求是针对过程或输出的监视测量的。那么,是判8.1d)按照准则实施过程控制;还是8.5.1“组织应在受控条件下进行生产和服务提供。”呢 lshj1943 发表于 2022-6-30 08:09
在开具此项不符合报告时,有证据证明是“策划不符合实际”吗?如果有证据 ,则可开在8.1。如果还没有证据 ...
不少机构给企业开具不符合,不写判标对应的标准要求内容,仅写标准大条款号+不符合描述,这是不严谨的。审核员必须写出判标对应的标准要求内容。
本案例的审核发现为“企业在X产品的工艺监控管理上存在缺失”,不符合事实为“X产品的工艺监控规定应每小时记录一次生产流程中管道的温度、压力和流量。审核员在检查8月份的监控记录时发现,记录的参数是每3小时记录一次”,不符合9001标准8.5.1c):组织应在受控条件下进行生产和服务提供。适用时,受控条件应包括:c)在适当阶段实施监视和测量活动,以验证是否符合过程或输出的控制准则。 一剑封喉 发表于 2022-6-30 14:34
不少机构给企业开具不符合,不写判标对应的标准要求内容,仅写标准大条款号+不符合描述,这是不严谨的。 ...
点评经典到位 个人建议:判8.5.1。
本帖最后由 牛角尖 于 2022-7-3 01:44 编辑
一剑封喉 发表于 2022-6-30 14:34
不少机构给企业开具不符合,不写判标对应的标准要求内容,仅写标准大条款号+不符合描述,这是不严谨的。 ...
重复删去,见下面 某化工厂工艺文件规定,对于某产品的工艺监控,应每小时记录一次生产流程中管道的温度、压力和流量。审核员在检查8月份的监控记录时发现,记录的参数是每3小时记录一次。生产组长说:“由于工艺十分稳定,没必要每3小时记录一次。”。
——题目描述有问题,工艺监控要求是1小时记录一次,还是3小时记录一次? 关于“某产品的工艺监控,应每小时记录一次”是不是符合生产过程控制的实际需要,是不是可以改为3小时记录一次。这个问题需要企业技术部门研究认可。
——考试时,不是考生可以随便自己假设可以改为3小时记录一次的。 本帖最后由 牛角尖 于 2022-7-2 12:35 编辑
一剑封喉 发表于 2022-6-30 14:34
不少机构给企业开具不符合,不写判标对应的标准要求内容,仅写标准大条款号+不符合描述,这是不严谨的。 ...
GB/T 19011 3.10审核发现
将收集的审核证据对照审核准则进行评价的结果
审核发现体现在审核记录里的,也就是通常说的检查表。记录了审核证据后,会即时判定是否合格,一般的做法是在检查表的最后一栏,标记合格或不合格(Y/N)。3C的检查表很多就是直接判定合格或不符合,合格的打钩,不符合会有详细的记录。也有的审核发现采取打分方式。审核遵从正面求证负面报告的惯例。故合格的审核发现可以不做标记。而不符合的审核发现一定要标记,这是CNAS评审时经常开具的不符合
不符合报告不用刻意强调审核发现。因为只有判定了不符合才会开具不符合报告。 不符合报告的内容只有不符合事实及判不符合的依据。从你开具的不符合有下面小问题:
其一、审核发现为“企业在X产品的工艺监控管理上存在缺失”---这句话是多余的。说清楚不符合事实就行,不用这样概括,这句话也不是审核发现。
其二、判标引用标准的内容太繁琐。不符合8.5.1c)在适当阶段实施监视和测量活动,以验证是否符合过程或输出的控制准则...就行,前面一大段没必要。
其三、不符合报告要写清楚判标对应的标准要求内容。这是一个好习惯,培训教材及标准答案的案例,都是这样表述的。只写大条款的现象确实有,那是个人问题。不是机构行为。这种现象在以前更普遍,现在普遍使用笔记本写不符合报告方便多了。尤其是多标的不符合。以前将3个标准不符合条款的内容逐一用笔手写在不符合报告上。很多时候写不下。也没见过不符合报告换页的。这也是多标时。一些审核员不符合判标只写到条款号也是可以理解的。现在电脑普及了这个问题应该解决了。
虽然目前还没有规定开具不符合报告时一定要详细地写出判标对应的准则内容。 但是审核员要有写出准则内容的意识,有这样的意识至少对于自己掌握标准,有莫大的好处。另外完全做到在不符合报告上详细地复制准则内容。有时还真办不到。如,一些法规要求,写完整好大一段,加上多标因素真还没有那么大的地方写。此时适当简化到写出不符合法规的条款号还是没问题的。 要准确地描述不符合项,应该说出不符合什么?仅说一下不符合标准条款号,这是不够的。考试答卷也应该如此吧? 幼儿园 发表于 2022-7-3 00:46
要准确地描述不符合项,应该说出不符合什么?仅说一下不符合标准条款号,这是不够的。考试答卷也应该如此吧 ...
这是应该提倡的,应该尽量做到。
这上面的要求,是个正式的审核员,应该都不陌生吧。
牛角尖 发表于 2022-7-3 02:20
这是应该提倡的,应该尽量做到。
看来你要么没有参加过《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培训,要么培训了也是无效培训。 一剑封喉 发表于 2022-7-3 05:58
这上面的要求,是个正式的审核员,应该都不陌生吧。
9.4.5.3 关于不符合的审核发现应对照具体要求予以记录,包含对不符合的清晰陈述 (详细标识不符合所基于的客观证据)。应与客户讨论不符合,以确保证据准确且不符合得到理解。但是,审核员应避免提示不符合的原因或解决方法。
记录的是不符合的审核发现还是对照的具体要求呀。
再看看你的审核发现“ 企业在X产品的工艺监控管理上存在缺失”,对照的要求呢。不符合事实呢。
看看任何一份不符合报告,都有不符合事实,结论、及准则(要求) 8.5.1.写到要做到,退一步即使生产组长说的有道理,在文件未变更之前仍需要按照文件执行。除非执行人员识别到到按照这样操作时可能存在潜在的安全和健康的紧急情况时,才可以采取紧急避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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