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员转会理由的“其它”包括哪些情况?
各位老师,请教一个问题:当审核员在转会时有几个转会理由,其中有一个“其它”选项,这个选项包括了哪些情况?《认证审核员转会执业机构暂行规定》并没有对此选项做些具体规定啊!有没有老师能具体分享一下一些实际经历?发现坛友很少讨论转会事宜,视乎对这件很正常的事有“耻感”,不愿深入讨论?
出现这几种情况:
1)如果新审核员选择机构,机构未能在考试证书有效期内帮新审核员转正,新审核员考不考虑换机构呢?
2)机构审核员内卷严重,兼职审核员审核任务少,三年内无法再注册,考不考虑转机构?
如何转机构?任何执业机构都不会主动出示“转机构指引”,想转机构的审核员都是无处去问,也不好意思去操作?(想转机构的审核员去问原机构的人事,别人会给你热脸贴冷屁股)
转机构一件很普通的事,一些协议会涉及赔偿机构费用。。。被弄得遮遮掩掩,机构更不会对在职审核员主动袒露转机构具体事宜,视乎告诉审核员这是你的终点站,不想干就把资格丢在这里?
这没有不好意思发表的,这是正当的啊,又不是违法或见不得人的事。这只关乎审核员的切身利益,各位只要不发牢骚,就事论事就可。 这并不是一件见不得人的事,这只是关乎审核员切身利益的事情,大家只要就是论事,不发表什么牢骚就可。如各位有实际成功的实例,发表出来对所有审核员都好! 协商解决 太空乏,不具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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