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信息
认证人员注册制度要取消了 新的规定(征求意见稿)
第十一条 【人员认证(注册)作用】认证人员可通过获得人员认证机构的认证(注册),表明自己具备从事相应认证活动的能力和职业资格。
认证机构、认可机构可采信人员认证机构的认证(注册)结果。
第十二条 【人员认证(注册)实施】认证审核人员认证(注册)为国家统一推行的认证制度。人员认证机构依据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认证规则对认证审核人员实施认证(注册)。
人员认证机构可自行制定认证规则,对认证业务管理人员实施认证(注册)。
我只想问,那证书含金量大大折扣了吧?那还考干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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