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内部校准的问题
案例是这样:A企业今天3月委托有资质的外部实验室校准了一个电子秤,在仓储部使用,有效期到2022-03-23日。校准证书上校准依据是JJG 1036-2008《电子天平检定规程》。现在产线有一台天平没有校准,需要投入使用,所以用了仓储部这台在校准有效期内的天平作为基准进行比对校验。操作人员只是体系工程师,校准完在上面贴了个内校合格标签,做了仪器内校记录,这样操作会在外审时被判不符合嘛?不符合哪一条?1、生产线的这台天平用在什么地方?其量值是否与产品计量有关,是否用于成品检验
2、电子天平校准设备说明书上有一套规定的程序,照此操作就行。用于校准用的那个标准砝码是一定要送检的。
具体体情况不清楚,很难回答完全。 使用仓储部这台在校准有效期内的天平作为生产线上的天平基准,这种情况在该企业的关于计量器具的管理制度中是否有相应的明确规定?
根据“计量法实施细则”规定,企业应制定具体的“检定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你们的仪器内校可能不符合要求,内校也许不能被承认。判不符合7.1.5.2条要求。 扯些题外话,看看是否有人能准确回答。
1、楼主案例中提及仓储部使用的电子秤有具资质的外部实验室出具的校准证书(有效期到2022-03-23日),请问:有校准证书是否就意味着该电子秤一定合格适用?
2、电子秤校准证书有合格的结论意见吗?或者说:有了校准证书,是否就意味着具资质的外部实验室已经帮企业将这台电子秤调教到称量准确、合格适用了?即:校准证书=已校验准确无误?
3、校准证书给出的计量校准数据/结果到底是什么内容?企业是否还需要根据自己的预期使用要求进行计量确认? 一剑封喉 发表于 2021-10-8 13:34
扯些题外话,看看是否有人能准确回答。
1、楼主案例中提及仓储部使用的电子秤有具资质的外部实验室出具的 ...
原来“校准”报告是对仪器量具实施过“校准”(或提供修正数据)。要向客户收取“校准”费用。
现在“校准”证书可能不是这个含义了,只是仪器量具示值点比对而已。 合格的天平比对校准,还没见过。电子天平应该不存在这样比对。用那个合格天平的标准砝码采用说明书上的校准程序校准,不就行了吗,那个经过有资质机构检定合格的天平,日常也是经常要这样校准的。 牛角尖 发表于 2021-10-9 07:09
合格的天平比对校准,还没见过。电子天平应该不存在这样比对。用那个合格天平的标准砝码采用说明书上的校准 ...
“那个经过有资质机构检定合格的天平,日常也是经常要这样校准的”,你把计量器具日常使用过程中的调整与校准混为一谈了。
校准通常是指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计量器具示值误差的一组操作。 主贴补充资料如下:
1.外部有资质机构做的是校准,不是检定,但是使用的依据是JJG 1036-2008电子天平检定规程,联系过该实验室工程师,其回复是“检定和校准的主要区别:检定需要计量授权,所以检定一般都是国家设定的检定机构(各区,省,市等计量所)才能做。为什么他们校准证书,为什么选的依据是检定规程。而不是校准规范(JJF 1847-2020 电子天平校准),原因是检定:要完全按照检定规程去做,反之没有检定规程的仪器是做不了检定的,所以国家后面出了校准规范JJF。”
2.产线的天平做什么用途?这个天平用来称量白胶配比,涉及一个涂螺纹胶的工艺,配比不均会导致涂胶不良,防水性下降。不属于计量法的强检范畴。
3.企业建立了《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因为之前都是外校,为了本次内校,更新了如下内容:
修订3.0增加内校术语定义 内校:内部校验,使用经过外校的一台同类仪器对未有经过外校的其他设备进行校验,即同级比较或者比对。修订4.1增加内校职责4.1评测实验室:外校:负责各部门仪器设备的校正计划拟定与申请外部校验作业。 内校:负责各部门仪器设备的内部比对校验与标签管理。修订6.5.6 增加内部校验、免校内容,相应标签管理内容
6.5.6 未统一送校的测量设备(漏校/新购/维修等),由使用部门向实验室提出比对校验。 适应于6.2.2原则,不宜校准的测量设备免校,张贴免校验标签(见图1),宜校准的测量设备进行比对校验,校验合格张贴标签(见图2)。比对校验要求如下:(1)比对基准:经计量检定合格的温湿度表(计)、卡尺、压力表、电子秤、万用表。经计量检定合格的砝码。(2)比对步骤:电子秤(示例) 1.检查称量接触面是否平整、干净、无污渍、锈迹; 2.调校零位,使数值归零; 3.取2~3块任意基准砝码进行度量,砝码要干净、平整。每块连续测量三次,每次测量记录基准电子秤的数值。允许误差范围根据不同电子秤的精度分为±1g,±2g; 4. 取2~3块任意基准砝码进行度量,砝码要干净、平整。每块连续测量三次,每次测量记录被比对电子秤的数值; 5.历次测量值与标准值之差,均在允许误差范围内,判比对合格,张贴内校标签(图2)。 测量比对值需写入《内校仪器记录》中。
综上,该组织本次内校会有不符合或者风险点产生嘛?
一剑封喉 发表于 2021-10-10 07:03
“那个经过有资质机构检定合格的天平,日常也是经常要这样校准的”,你把计量器具日常使用过程中的调整与 ...
对于电子天平,日常使用也是要经常校准的,不仅仅是一年一次。那个标准砝码就是作为量值溯源用的。另,外校的器具,也是经过了调整的。不仅仅只是看看是比对示值。如果调整不过来了,就是坏了,这时会通知客户吧坏的拿回去,不出证书 牛角尖 发表于 2021-10-11 08:51
对于电子天平,日常使用也是要经常校准的,不仅仅是一年一次。那个标准砝码就是作为量值溯源用的。另,外 ...
校准只是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计量器具示值误差的一组操作,通常给出器具的测量误差和测量不确定度结果,为器具的使用者进行下一步的计量确认给出计量特性指标判定依据。
而校正则是针对仪器仪表进行部分的仪器性能检测与调准,让所指示的参数量值保持在正确的示值。
在JJF 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中,“计量确认”的定义为:“为确保测量每个处于满足预期使用要求的状态所需要的一组操作”。“计量确认”的目的是确保测量设备的计量特性满足测量过程的计量要求,预期使用要求,指的是对测量设备的性能的要求,包括测量范闱、分辨力、最大允许误差等.也就是说,要想完成计量确认,首先必须知道预期使用要求,然后针对这些要求对测量设备进行校准和验证,通过校准得出测量设备的实际计量特性的指标,再将测量设备的实际计量特性指标与预期的使用要求进行比较,看其是否满足预期的使用要求;若满足,则计量确认合格;若不满足,则对测量设备进行必要的维修、调试,然后再进行校准,再将校准结果与预期使用要求相比较,再次进行判断是否满足。
在 ISO 10012:2003《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中对“计量确从”有5个注明。其中的注1是:“计量确认通常包括:校准(测量设备与测量标准的技术比较)和验证、各种必要的调整或维修及随后的再校准、与设备预期使用的计量要求相比较以及所要求的封印和标签”。
一剑封喉 发表于 2021-10-11 14:11
校准只是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计量器具示值误差的一组操作,通常给出器具的测量误差和测量不确定度结果, ...
电子天平和TGT台秤不同,TGT台秤校准、检定时用标准砝码。校正不用砝码。调整游动砝码,对零等操作。电子天平,校准使用标准砝码,调整是设备自行进行的。这里包括有很多内容,如:修正非线性值等。电子天平日常也要在每次使用前只是对零校准,这就是调整。
实际上无论校准或检定,都会进行必要的调整、验证。二者不同的是检定的依据是《检定规程》,内容有检定周期、量值溯源方式、判定合格的标准等,检定规程由政府有关部门制定。企业无权制定。校准的依据是《校准规范》,内容主要针对溯源。计量法没有规定校准规范一定要政府有关部门制定。企业自己也可以制定。
实际情况是,校准证书也是有合格意义的。示值差别太大被判定坏了,或退给客户,或另收取费用给你修。
现实中,无论是有校准证书、还是有检定证书,都是可以当成合格的器具使用的。 9楼例就是这样的 huangyaoshi 发表于 2021-10-11 03:11
主贴补充资料如下:
1.外部有资质机构做的是校准,不是检定,但是使用的依据是JJG 1036-2008电子天平检定 ...
从提供信息看,除了那个用标准砝码校准后,为什么还要和检定合格后的电子秤比对这一点疑问以外。其余你们公司的做法无不妥 一剑封喉 发表于 2021-10-11 14:11
校准只是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计量器具示值误差的一组操作,通常给出器具的测量误差和测量不确定度结果, ...
上面说的“计量确从”要求,有点类似9001的7.1.5.1总则的要求,
它说:当利用监视或测量来验证产品和服务符合要求时,组织应确定并提供所需的资源,以确保结果有效和可靠。
组织应确保所提供的资源:
a)适合所开展的监视和测量活动的特定类型;
b)得到维护,以确保持续适合其用途。
——“题外话”说的“请问:有校准证书是否就意味着该电子秤一定合格适用?”,也是在问这计量器具的适用性问题?
牛角尖 发表于 2021-10-11 08:51
对于电子天平,日常使用也是要经常校准的,不仅仅是一年一次。那个标准砝码就是作为量值溯源用的。另,外 ...
外校超差才会调整吧。 huangyaoshi 发表于 2021-10-11 03:11
主贴补充资料如下:
1.外部有资质机构做的是校准,不是检定,但是使用的依据是JJG 1036-2008电子天平检定 ...
这几天看了很多份电子秤及尺还有其他的校准证书,其依据是检定规程。首页的栏目都没有是否合格的结论,但在后面的校准记录上还是有是否合格的结论的。其表达方式一是符合怎样的精度等级。二是校准项目单项的结论(通过或不通过)。这样的事实似乎不太符合校准和检定的定义,但确确实实是普遍现象,上边也应该知道的。对于使用者来说,这样的证书只要不是假的,我们还得承认。拿回来是好的,用就是。 用于贸易结算的,一定要强制送检测机构检定,其它的计量器具只要有资质可以内部检定 13590568145 发表于 2021-11-4 09:49
用于贸易结算的,一定要强制送检测机构检定,其它的计量器具只要有资质可以内部检定
什么样的“资质”证明?哪里颁发? 幼儿园 发表于 2021-11-5 00:41
什么样的“资质”证明?哪里颁发?
计量法第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指的可能是这个东东。修改后可能就没有这个要求了 关键内校过程能力是否具备的问题。如果能证明通过内校能溯源至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的化,是没有问题的。从案例里面获得的信息较为少,无法获得内校过程能力是否符合的问题,因此是无法开具明确的不符合项。 如果要出具不符合,优先 ISO 9001 7.1.5.1 监视和测量资源 总则。
组织不能提供所需的资源以确保结果有效和可靠。
只是如果。如果你们应对得当,可能因审核员的能力或尺度,不计较此事。
校准和比对不同,不能以比对来代替校准。
可以参考《 CNAS-CL01-G004 内部校准要求 》。
3.1内部校准
在实验室或其所在组织内部实施的,使用自有的设施和测量标准,校准结果仅
用于内部需要,为实现获认可的检测活动相关的测量设备的量值溯源而实施的校准。
4 内部校准活动的要求
4.1检测实验室对使用的与认可能力相关的测量设备实施的内部校准,应满足 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和CNAS-CL01-A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领域的应用说明》的相关要求。
4.2 实验室的管理体系应覆盖开展的内部校准活动,并对内部校准活动的范围建立文件清单。
4.3 实施内部校准的人员,应经过相关计量知识、校准技能等必要的培训、考核合格并持证或经授权。
4.4 实验室实施内部校准的校准环境、设施应满足校准方法的要求。
4.5 实施内部校准应按照校准方法要求配置和使用测量标准(含测量仪器、校准系统或装置、测量软件及标准物质等)和辅助设备,其中测量设备的计量溯源性应满足 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第 6.5 条和 CNAS-CL01-G002
《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要求》的规定。
4.6实验室实施内部校准应优先采用标准方法,当没有标准方法时,可以使用自编方法、测量设备制造商推荐的方法等非标方法。使用外部非标方法时应转化为实验室文件。非标方法使用前应经过确认。
注:实验室制定的校准方法应符合 CNAS-CL01-A025 第 7.1.2.6 条的规定。
4.7实验室应对全部内部校准的测量结果评定测量不确定度,适用时,应在校准证书中报告测量不确定度。
4.8内部校准的校准证书可以简化,或不出具校准证书,但校准记录的内容应符合校准方法和认可准则的要求。
4.9实验室的质量控制程序、质量监督计划应覆盖内部校准活动。
计量法正在修改中,应该有很多新的调整 牛角尖 发表于 2021-10-13 07:59
这几天看了很多份电子秤及尺还有其他的校准证书,其依据是检定规程。首页的栏目都没有是否合格的结论,但 ...
这玩意第三方实验室就是套个模板,改下数据 计量器具除了要求准确之外,还要求适用。——适用性很重要的。 我觉得表面看没有不符合。开不开不符合,取决于内校的结果能否有效进行量值传递。即内校的的结果能否对被校准仪器,在校准的量程范围内的不确定度的确定提供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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