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onel 发表于 2021-7-22 11:44:11

新的《认证人员管理办法》带来新气象

本帖最后由 lionel 于 2021-7-25 07:21 编辑

1、认证认可人员可以不强制注册,认证机构可以自己制定评价人员的规则自行评价,其实就是面试考核,或者是要先培训。再认证在我国刚开始的时候,外资机构就是这样的,搞个培训考试合格就可以了,基本学历要求是高中毕业,因为审核只要认识标准上的字,只要能理解标准,再加上培训,审核是足够了,就审核这个字面意思就是查看核对的意思。外资机构的审核都是有比较成熟的检查表,审核员基本上是对着检查表去对着看相应证据,基本不需要写多少字,大部分是判标的工作,这样高中学历足够了。因为对于专业的东西还请专家协助的。其实这解决了在对认证机构处罚的时候,涉及到审核员能力不足导致的原因,机构说人员能力不是CCAA评价的吗,这该CCAA负责的矛盾。2、不会再有实习审核员这回事了,因为没有经过协会考试的都可以正式上岗,何况通过了考试的呢,所以实习也是可以算人天的,也就不存在实习审核员没有工资的情况,这解决了很久以来的付出劳动没有工资的违反劳动法的情况。
3、不要盲目的去考试了,因为考试只是为了注册,以后机构基本上是自己培训上岗模式,至于这个注册对机构有什么用处,所以注册如果机构没有审核用处的话,自己也没有什么用的话基本是百忙一场,或许机构会给注册了的审核员待遇高一些,但是资本家是追求利益为唯一目的的,所以如果不能给机构带来利润,基本上可以忽略。
4、机构对审核员需求减少,也不会强留了,审核员也有了完全自由度,所以审核员只做虚假记录重罚是完全合理的,但是有的审核员形成习惯改变不过来,可能有的机构还不喜欢审核经验丰富的,喜欢自己培养新人,因为很多经验其实是有毒的。5、对于企业要获得证书会变得难,像以前那样做一些假资料,连自己都骗不过的资料基本上拿不到证书的,不会一审就能过,很多企业连一阶段都过不了,监督也随时可能被停证,不要怪审核员,谁愿意为了几百元的审核费去冒罚几万的风险,相差100倍。况且还可能有涉及刑事责任。
   大致分析,不对之处还望各位指正,个人认为这些变化只会带来正向作用,是一个非常好的改变,至于审核员的收入可能会降低,因为门槛变低了,和一般普通工作没什么两样了,有风险意思的应该考虑拓宽自己能力,寻找可以维持收入的补充,应对可能的风险。

crusader 发表于 2021-7-22 15:07:28

楼主想的理想了,看后续监管怎么样吧。认证大概率更水了~~~

fengyu 发表于 2021-7-22 23:52:26

楼主,我个人的分析不强制注册了是指认证人员中的认证业务管理人员,因为新的规定中对认证人员重新定义细化了,认证人员包括审核人员和相关的认证管理人员,对于新规中说可以通过注册或机构培训的方式的进行从业,而我理解的是注册的人员是认证审核人员,通过培训的方式是认证业务管理人员如认证评审人员、审核方案管理人员等不直接参与实施具体审核的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39条中明确规定了审核员、审查员、产品检查员需要注册执业,所以我认为虽然新规出现了不强制注册的字样的但也不可能推翻上一级别的法条,加上中国的国情都是逢进必考,光考试的的大蛋糕认证舍得啊,就审核员自身职业性质来说,如果月收入不能过万、而要长年在外漂泊、顾不上家、顾不上家人的、估计也没有几个人会从事这一行了,很多人从事这一行很大原因是出于虽然累点但比工厂工人能稍微多点收入吧!当然最终怎么走向还要看后期的配套指导性规定!

一剑封喉 发表于 2021-7-23 01:06:35

企业要获得证书会变得难?呵呵

fengyu 发表于 2021-7-23 02:03:28

一剑封喉 发表于 2021-7-23 01:06
企业要获得证书会变得难?呵呵

为什么会更难??老师出来具体分析一下

幼儿园 发表于 2021-7-23 02:35:37

《审核员管理办法》——正式名称:《认证人员管理办法》,

fziso 发表于 2021-7-23 06:33:18

1、从风险的角度考虑,在审核能力(实力、技巧)相当的前提下,认证机构可能会优先选择使用认证注册过的审核员;因为,注册过的审核员不代表真实能力(实力、技巧),如果还不如认证机构自身培养认同的审核员,那么认证机构可能会优先选择使用自身培养认同的审核员。注册过的审核员与机构自评的审核员形成竞争机制,何乐而不为?

2、从跳槽的角度考虑,无论注册与否,离开相对变得容易。但是,正如前面所述,由于注册过的审核员与机构自评的审核员形成竞争机制,下家接受机构可能也都是这种竞争机制,所以,找下家的时候,千万要慎重、要考虑过去之后是否有立足之地(跟你注册与否可能没有直接关系,不要以为还是很改革前一样自己注册过了就有N多机构抢着要)

牛角尖 发表于 2021-7-23 08:21:40

fziso 发表于 2021-7-23 06:33
1、从风险的角度考虑,在审核能力(实力、技巧)相当的前提下,认证机构可能会优先选择使用认证注册过的审 ...

这是不言而喻的,如企业里岗位与职称、文凭的关系。

幼儿园 发表于 2021-7-23 11:32:49

本帖最后由 幼儿园 于 2021-7-23 11:38 编辑

前面帖子说“认证机构自己培养认同的审核员”。
——这人员培训、评价是有严格的程序要求的,既有成本,又有风险。人员要跳槽也不会“说走就走”的?

fziso 发表于 2021-7-24 23:56:40

幼儿园 发表于 2021-7-23 11:32
前面帖子说“认证机构自己培养认同的审核员”。
——这人员培训、评价是有严格的程序要求的,既有成本,又 ...

对,跳槽不是“说走就走”的!但只要跟其它行业一样、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正常跳槽就行!而目前CCAA的注册和转会制度,差不多把审核员当成了卖身契。新规定不是要解决“说走就走”的问题,而是能解决正常跳槽问题。

tuce2006 发表于 2021-7-25 09:13:06

若后续新从业审核员不用强制注册,不用强制继续教育,用人权利下放在认证机构,从业审核人员职业水准如何保障,CCAA这机构存在的意义呢?

幼儿园 发表于 2021-7-26 01:22:39

tuce2006 发表于 2021-7-25 09:13
若后续新从业审核员不用强制注册,不用强制继续教育,用人权利下放在认证机构,从业审核人员职业水准如何保 ...

文件中已经说明了必须“培训”,保持认证人员能力。
——今后怎么会不要“继续教育”呢?
——不可违背“行业规则”呵!?

幼儿园 发表于 2021-7-27 00:41:13

幼儿园 发表于 2021-7-23 11:32
前面帖子说“认证机构自己培养认同的审核员”。
——这人员培训、评价是有严格的程序要求的,既有成本,又 ...

“今后人员要跳槽也不会“说走就走”的?”
——现在,你缴了“培训费”,认证机构也会放行的。问题是跳槽者可能不想付这笔“培训费”吧?
——今后,如果由从业认证机构做能力评价而获得从业资格的“审核员”,他想跳槽时,培训费及评价费需要按协议缴给从业的认证机构吗?比以前会只多不少吧??

fengyu 发表于 2021-7-27 03:15:09

认证机构的培训费问题实际与劳动法相悖的,用人单位根据公司需要提升劳动者而进行的培训等费用应由用人单位出,目前虽然机构还拿这培训费用说事,但是如果仲裁基本都是劳动者胜,其他地方不太清楚,我周围认识的几个老师是这样的,仲裁人员一般只会考虑劳动法,毕竟劳动法比认证相关条例高一级

幼儿园 发表于 2021-7-27 11:41:03

本帖最后由 幼儿园 于 2021-7-27 11:45 编辑

上面说“…用人单位根据公司需要提升劳动者而进行的培训等费用应由用人单位出,”
——如果从业者自己需要接受专业培训、实习以及能力评价呢?这些费用谁出?有法规说必须由单位承担吗?
——从业时,单位让你签“培训协议”,你想不签行吗?

fengyu 发表于 2021-7-28 00:11:28

幼儿园 发表于 2021-7-27 11:41
上面说“…用人单位根据公司需要提升劳动者而进行的培训等费用应由用人单位出,”
——如果从业者自己需要 ...

我只能说我身边遇到的老师转机构是这样的,不知道其他的,他们仲裁时候机构也是拿出了培养协议和需要劳动者应支付给机构的费用,但是仲裁人员不承认呢,就说这些入职前或中期签的协议无效与劳动法不符

天堂风车 发表于 2021-11-2 03:09:03

我就想问一件事,就是了吧?那还思的

天堂风车 发表于 2021-11-2 03:23:02

我只想问,那证书含金量大大折扣了吧?那还考干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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