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IEC 17020 5.2.7规定,应对机构内涉及检验活动的每个岗位制定岗位说明,请说明...
CNAS-CI01:2012 5.2.7要求:检验机构应对机构内涉及检验活动的每个岗位制定岗位说明,或以其他文件进行说明。CNAS-CI02:2015 5.2.7a进一步明确:涉及检验活动的职位包括检验员和其他能对检验管理、运行、记录或报告产生影响的岗位。检验活动管理相关的岗位通常是指检验机构管理层岗位,即机构最高管理者、最高管理者代表和技术负责人;负责市场推广和业务销售部门的报价、合同评审和/或客户服务管理岗位(可能是市场/销售总监、主管、业务经理等职位)及其代表(可能是副市场/ 销售总监、业务副经理等职位);负责人员选聘、培训和考核部门的管理岗位(可能是人力资源总监、主管、部门经理等职位)及其代表(人力资源副总、部门副经理等职位);负责机构财务管理部门的管理岗位(可能是财务总监、主管、财务经理等职位)及其代表(可能是副财务总监、财务副经理等职位)。根据检验机构的组织设置,有的机构的管理职能部门可能还包括负责质量管理的岗位,负责检验设备、设施(包括软件)和用品管理的岗位,以及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的管理岗位。
检验运行的岗位以及负责检验业务操作实施部门的管理岗位(包括总监、主管、部门经理等职位)及其代表(副总、部门副经理等职位);负责检验记录和报告/ 证书管理的岗位通常也设置在检验运行部门。
检验机构检验员是检验活动的实施者,必须制定明晰的岗位说明。为了顺利实施检验业务操作,以及检验员培训和监督管理的需要,检验员的职位至少可分为三个阶段:培训阶段、实习阶段和独立工作阶段。这三个阶段的检验员责任范围和能力要求不同,因此工作内容和监督、培训和考核的内部也存在很大差别,是三个独立的岗位。检验机构在制定检验员岗位说明时,必须按照三个岗位分别说明。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准则》和《准则应用说明》要求的是对每个岗位制定岗位说明,而不是对每一类岗位。所以机构内每个现存的设置岗位,都需要为其制定相应的岗位说明或岗位说明书。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