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92279051 发表于 2020-7-8 09:38:05

关于多场所的审核问题

多场所审核,CNAS发了几个文件,较早的有《多场所组织审核指南》,现在有《多场所组织的管理体系审核与认证》。

通常情况,在审核前,机构或审核组长与企业沟通,确认组织是否有多场所,有几个多场所,由企业申报,填一个多场所表单,以便决定抽样数量,确定审核时间,正式审核时,审核员还要确认多场所申报是否合理。

末次会议上,还有说明,所获证书和标志的使用规则,有些企业填报多个多场所,特别是有分公司或者是住外办公室的中心公司的企业,本来是中心公司获得的证书,但是分公司或者住外办公室确对外宣传,“我们办公室获得了XX体系的证书”。甚至把标志,也印在宣传册上。这种情况可能会误导,导致证书暂停或者撤销。这是审核组长要说明的。

当然也有的企业为了规避风险会少报多场所,因为有可能不是每个多场所都能满足体系要求,只要有一个不能满足体系要求,整改也不符合,就不会发证书,或者证书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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