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审核时至少应审核以下内容
1)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2)对上次审核中确定的不符合采取的措施; 3)投诉的处理; 4)管理体系在实现获证客户目标和各管理体系的预期结果方面的有效性; 5)为持续改进而策划的活动的进展; 6)持续的运作控制 7)任何变更 8)标志的使用和(或)任何其他对认证资格的引用; 3. 在监督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项,认证机构应要求获证组织分析原因,规定时限要求获证组织完成纠正和纠正措施并提供纠正和纠正措施有效性的证据。 认证机构应采用适宜的方式及时验证获证组织对不符合项进行处置的效果。 4. 认证机构根据监督审核报告及其他相关信息,作出继续保持或暂停、撤销认证证书的决定。如果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的范围包括33类 19类 29类,那么监督审核如何抽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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