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zhqi2015 发表于 2020-2-14 15:23:06

关于认证范围ODM和OEM的问题请教

请各位老师,能否帮忙看看    认证范围:XXX建筑材料的ODM加工   的审核思路。认证企业是销售公司,但想增加实力,认证范围是:XXX料的ODM加工和销售   此建筑材料属于简单的常用的材料,如土工材料等。受委托加工的公司是专业生产该材料的公司,但产出的产品是非买断方式。如果范围是:xxx材料OEM加工 ,该省去那些审核条款。

rml 发表于 2020-2-18 21:31:35

gezhqi2015 发表于 2020-3-30 10:51:12

RML老师,您好,谢谢指点,受益匪浅,最终的审核范围是:XXX材料的ODM加工,申请的公司就是销售公司,为了能有生产资质,申请了此质量认证范围,而且是把购进的材料委托有资质的公司跨省生产,我感觉这里面风险很大,因有Q的删减条款8.3,所以ODM企业提供的过程控制记录有,委托加工月度计划,计量器具的校验检定证书,材料入场检验记录,过程巡检记录,过程检验记录(三检首互专),不良品返工记录,出厂检验记录等主要的记录等。关键是这个认证范围总感觉不带对路。

gezhqi2015 发表于 2020-3-30 10:58:44

说明:申请认证的公司在甲省,只做销售,委托乙省的ODM公司(专业公司国内三强)加工,并签有合同,我有不明白,想请教:外包一般是部分工序外包,如果整个生产都外包是否合适,举例NIKE鞋,也是设计公司,把加工外包,还派专人跟踪。这整个设计生产都在外,风险太大。

rml 发表于 2020-3-30 12:05:36

rml 发表于 2020-3-30 12:19:40

lshj1943 发表于 2020-3-30 17:34:06

本帖最后由 lshj1943 于 2020-3-30 17:37 编辑

从事ODM的企业肯定负责设计,由委托方委托它,按委托方的产品要求进行设计(或再委托他人设计,但由它负设计责任),然后生产,然后贴委托方的牌子。
这种产品,如果委托方没有完全买断设计知识产权,受委托方可以按此设计另生产该产品贴别的牌子出售。
从事OEM的企业,不负责设计,由委托方提供设计成果,由受委托方按设计成果进行生产,贴委托方的牌子,受委托方不得为委托方之外的人提供此产品。

lshj1943 发表于 2020-3-30 17:49:53

本帖最后由 lshj1943 于 2020-3-30 18:13 编辑

在ODM生产方式下,委托方没有设计、生产过程。在这种情况下,委托方的认证范围应该描述为“xxx自有品牌产品的ODM销售”,受委托方的范围可以描述为“xxx品牌产品的ODM设计与生产”。
在OEM的生产方式下,委托方有设计(自己设计或另请他人设计)过程,没有生产过程。在这种情况下,委托方的认证范围应该描述为“xxx自有品牌产品的OEM销售”。这种企业应该存在设计过程,但设计过程也可以外包,但负有设计控制责任。受委托方的范围可以描述为“xxx品牌产品的OEM生产”。

rml 发表于 2020-3-30 18:12:56

lshj1943 发表于 2020-3-31 19:34:02

本帖最后由 lshj1943 于 2020-3-31 19:35 编辑

OEM是英文“原始“、”设备“、”提供商”三个单词的词首字母的大写组合,但是,组合之后,其意思就不是“原始设备提供商”了。而成为一种生产模式的名称了。意思是:由委托方提供设计,甚至包括原材料,由受委托方为委托方生产产品,贴委托方品牌,受委托方不得为委托方之外的人提供此产品。
ODM中的“D”是英文“设计”一词的词首字母,同样,ODM是一种生产模式的名称。意思是:委托方提供产品要求,由受委托方按产品要求进行设计,并为委托方生产产品,贴委托方品牌。该设计,如果被委托方买断,则受委托方不得为委托方之外的人提供此产品;如果委托方并未买断该设计,受委托方可以按此设计另外生产产品,贴其他牌子(非原委托方的牌子)出售。
所以,不要把OEM理解为“原始设备提供商”;不要把ODM理解为“原始设计提供商”。可以把OEM的受委托方叫作:“原始设备提供商”,而不能把OEM理解为“原始设备提供商”;可以把ODM的受委托方叫作:“原始设计提供商”,而不能把ODM理解为“原始设计提供商”。

rml 发表于 2020-4-1 08:01:59

lshj1943 发表于 2020-4-1 13:00:16

rml 发表于 2020-4-1 08:01
不好意思。“提供商”应为“制造商”或“生产商”或“生产者”。

其他的,楼主和读者自己去思考吧。

谢谢老师!:handshake

rml 发表于 2020-4-1 13:01:20

一条路_h5AoG 发表于 2020-4-13 17:00:01

特别能理解RML老师的感慨!认证现在都瞎乱搞,认证范围都瞎写写。机构一项目认证范围:检测设备的生产。我说了这么大范围无法判定专业。业务拿他前面机构给发的证书内容,我真的想问问那个机构到底判到哪个小代码类的。还有认证范围的:xx产品的生产、销售。我说认证范围的中销售不用写。销售又不是你的业务流程,而你生产的范围已经包含销售的内容。不用写。业务就拿别人机构证书给我看,人家都给,为啥就我们不行!------无语!在这个行业近20年头的我是越来越搞不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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