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wersdx 发表于 2019-11-13 19:16:41

判标题。求助!

某化工企业未配置安全管理部门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原标准判定:4.4.1
新标准实在找不到对应的条款。 要判7.1吗?

jyzhang 发表于 2019-11-14 10:02:49

新标准里没有要求必须配置安全管理部门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能做为新标准的判标题吧?

wx_yMUYZQcU 发表于 2019-11-15 09:46:22

我觉得不符合5.3:最高管理者应确保将OH&S管理体系内相关角色的职责和权限分配到组织内各层次并予以沟通,且作为成文信息予以保持。:lol:lol:lol

fangfanglxg 发表于 2019-11-15 10:23:18

我觉得应该判7.1

mhwersdx 发表于 2019-11-15 23:57:59

jyzhang 发表于 2019-11-14 10:02
新标准里没有要求必须配置安全管理部门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能做为新标准的判标题吧?

那肯定不行啊,这样岂不是符合了?肯定是不符合啊。

mhwersdx 发表于 2019-11-15 23:59:44

wx_yMUYZQcU 发表于 2019-11-15 09:46
我觉得不符合5.3:最高管理者应确保将OH&S管理体系内相关角色的职责和权限分配到组织内各层次并予以沟通, ...

这个专职部门或人员,应该是法规要求的吧,不是体系要求的吧?也可以这样判5.3吗?

ZYJ66422 发表于 2019-11-16 15:22:09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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