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标题。求助!
某化工企业未配置安全管理部门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原标准判定:4.4.1
新标准实在找不到对应的条款。 要判7.1吗? 新标准里没有要求必须配置安全管理部门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能做为新标准的判标题吧? 我觉得不符合5.3:最高管理者应确保将OH&S管理体系内相关角色的职责和权限分配到组织内各层次并予以沟通,且作为成文信息予以保持。:lol:lol:lol 我觉得应该判7.1 jyzhang 发表于 2019-11-14 10:02
新标准里没有要求必须配置安全管理部门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能做为新标准的判标题吧?
那肯定不行啊,这样岂不是符合了?肯定是不符合啊。 wx_yMUYZQcU 发表于 2019-11-15 09:46
我觉得不符合5.3:最高管理者应确保将OH&S管理体系内相关角色的职责和权限分配到组织内各层次并予以沟通, ...
这个专职部门或人员,应该是法规要求的吧,不是体系要求的吧?也可以这样判5.3吗?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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