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发生事故,把认证机构拉进来,最后审核员担责。
标准没有承担责任的要求,只是防止再发生。安全问题是安监机构职责,认证机构不可“越俎代庖”、不要“越位”,在安监局没有认可整顿全面合格之前,不要去发证。 对于安监部门、环保部门开具的整改事项,审核时应予以关注,但不要下整改合格的结论。结论有开具部门下。对于这些整改事项视为审核组开的不符合。不符合关闭才能通过,这种不符合的验证主要是核实安监或环保部门的整改验收文件是否通过。 zhangshuzai 发表于 2019-3-24 15:57
短短几天的审核就发现企业的所有问题是不可能的,特别是企业如果故意隐瞒一些问题,会给顺利审核增加很大难 ...
个别问题企业可能会成心隐瞒,审核员未发现。但是系统性问题,是瞒不住的,用心审核,漏洞终会显现。审核员应该有能力判断企业管理体系的符合性。国家安监局能够查出这么多问题,审核组查出了几项?究竟谁应该比谁更专业呢? cat_puppy 发表于 2019-3-26 15:44
个人感觉精细化工类的企业危险更大。尤其是生产品种多的企业,一年生产几十个甚至1,2百个的企业,最后不要 ...
机构要生存,可能会违心接一些不入流的单。机构要发展,可能会接一些高风险的单子,即使超越了机构现有能力。机构冒险和融资的性质一样,都是加杠杆。单子接了,机构有钱了,提升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最终体现在审核服务上,带动企业进步或是丢掉一些垃圾企业,机构迈上了一个台阶。如果单子接了,出事了,那……纯属自找,因为谁都得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一剑封喉 发表于 2019-3-22 18:11
六天时间,18家企业,208项问题。这支督导组队伍肯定不小,办事效率和专业能力都相当可以。 除非这家认证机构的审核存在虚假的情况,一般没啥责任吧。
经认可的管理体系认证不具备的含义
重要的是认识到管理体系标准给出了对组织的管理体系提出的要求,但没有给出具体的绩效准则(比如:产品或服务标准、环境绩效标准)。
经认可的管理体系认证应当为组织实现其“管理体系标准相关目标”的能力提供信任。管理体系审核不包括完整的合法性审核,它不一定保证组织将总是实现产品百分之百合格,尽管这当然应该是一个永恒的目标。
根据其认证范围,经认可的管理体系认证不包含或保证,如:
1. 组织提供的是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或
2. 组织的产品和服务本身被证明符合ISO(或其他任何)标准或规范 安监局指出的13个安全问题应该由安监局负责验证确认,不需要由认证机构去逐条验证,更不需要认证机构去帮助企业解释它们“整顿停产”等什么问题。 fanbaihang 发表于 2019-3-29 17:04
安监局指出的13个安全问题应该由安监局负责验证确认,不需要由认证机构去逐条验证,更不需要认证机构去帮助 ...
刚处理一个案卷,安监部门给企业开了9项问题。限期60天整改。审核组也查到了这个文件。文件粘贴在记录里。但审核报告没有体现这个问题,也没有开具不符合,我提出,安检部门开具的不符合要视为审核组开的不符合,不关闭不能保持证书。但这个不符合的验证不是审核组,是安检部门。企业提供了安检部门的整改合格证明,就算关闭。通知企业后。过了几天,今天企业提供了整改合格证明 牛角尖 发表于 2019-3-29 18:02
刚处理一个案卷,安监部门给企业开了9项问题。限期60天整改。审核组也查到了这个文件。文件粘贴在记录里 ...
有能力应该核实一下“整改合格证明”的真实性,现在可能怪事多。 fanbaihang 发表于 2019-3-29 19:35
有能力应该核实一下“整改合格证明”的真实性,现在可能怪事多。
认证公司审核案卷的“评审员”应该尽力做此事。不是现场审核员做。 牛角尖 发表于 2019-3-29 18:02
刚处理一个案卷,安监部门给企业开了9项问题。限期60天整改。审核组也查到了这个文件。文件粘贴在记录里 ...
OHSAS 18001:2007
4.5.3.2 不符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程序,以处理实际和潜在的不符合,并采取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程序应明确下述要求:
a)识别和纠正不符合,采取措施以减轻其职业健康安全后果; 【大多数企业所谓的整改合格证明到此为止】
b)调查不符合,确定其原因,并采取措施以避免其再度发生; 【第三方审核应该予以关注的整改重点!】
ISO 45001:2018
10.2 事件、不符合和纠正措施
组织应建立、实施和保持包括报告、调查和采取措施在内的过程,以确定和管理事件和不符合。
当事件或不符合发生时,组织应:
a) 及时对事件和不符合做出反应,并在适用时:
1)采取措施予以控制和纠正;
2)处置后果;【大多数企业所谓的整改合格证明到此为止】
b) 在工作人员的参与(见5.4)和其他相关方的参加下,通过下列活动,评价是否采取纠正措施,以消除导致事件或不符合的根本原因,防止事件或不符合再次发生或在其他场合发生:
1) 调查事件或评审不符合;
2) 确定导致事件或不符合的原因;
3) 确定类似事件是否曾已发生过,不符合是否存在,或它们是否可能会发生;
c) 在适当时,对现有的OH&S风险和其他风险的评价进行评审;
d) 按照控制层级(见8.1.2)和变更管理(见8.1.3),确定并实施任何所需的措施,包括纠正措施;
e) 在采取措施前,评价与新的或变化的危险源相关的OH&S风险;
f) 评审任何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包括纠正措施;
g) 在必要时,变更OH&S管理体系。
纠正措施应与事件或不符合所产生的影响或潜在影响相适应。【第三方审核应该予以关注的整改重点!】 fanbaihang 发表于 2019-3-30 08:46
认证公司审核案卷的“评审员”应该尽力做此事。不是现场审核员做。
审核员在审核现场一定要核查营业执照、资质、环评文件及检测报告安检报告、检测设备的校准/检定等符合性材料的原件。
有一种做法很好笑,吩咐企业提供上述文件加盖受审核方公章的复印件。将这些资料作为审核资料上交。这样是不好的, 复印证件--这是将真品变成赝品 ,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这是然后证明这个赝品是真品。这样会留下作假的空子。
审核组长最好亲自扫描原件(手机扫描王很好用), 将这这些扫描的电子档文件作为审核资料上交。在这个过程中组长是要对这些符合性材料的真实性负一定责任的。
比较麻烦的是不符合关闭无法提供的原件。为了尽量降低这个风险。 在每次监审或再认证时机构会要求审核组要核对上次审核不符合关闭时提供的证明文件的原件的真实性。
作为认证方只能尽量在这方面工作做细一点。这样做也为今后万一被追责,可以留下作为逃脱责任的证据。 这机构的应急响应很强 公关蛮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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