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果、花生制品食品FDA认证标准
混合坚果是指规定种类的四种或更多种任选带壳树坚果成分的混合物组成的食物,含有或不含一种或多种任选带壳花生成分;除了当2盎司或更少的食物用透明容器包装时,应存在三种或更多种可选的树坚果成分。当使用时,每种这样的坚果成分的含量应不小于成品食品重量的2%且不大于80%。,每种树坚果和花生是任选成分,可以根据良好生产规范通过任何合适的方法制备。带壳坚果成分是:
(1)杏仁,黑胡桃,巴西坚果,腰果,英国核桃(或“核桃”),榛子,山核桃和其他合适种类的坚果。
(2)西班牙,瓦伦西亚,弗吉尼亚或类似品种的花生,或两种或更多种此类品种的任意组合。
非核桃成分包括非“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第201(3)节中定义的食品添加剂的合适物质;或如果它们是如此定义的食品添加剂,则按照法案第409节规定的规定使用。除了颜色添加剂不是食物的合适成分之外,执行有用功能的非坚果成分被认为是合适的。
FDA认证对树坚果和花生产品的要求
(a)食物的名称是“混合坚果”。如果单个坚果成分的百分比或成品总重量的花生含量超过50%而不是60%,则声明含有高达60%”或“含有60%"或“60%”须紧随”混合坚果之名,并须出现在同一背景上,颜色相同,或就多色而言,其颜色与背景形成鲜明对比,并须以不少于一的字母表示-混合坚果”字样中最大字母高度的一半。空白用适当的主要坚果成分名称填写;例如,含有高达60%的山核桃”或“含有高达60%的西班牙花生”。
(1)如果集装箱的重量声明为16盎司或以下,至少24个集装箱,并且对于重量声明超过16盎司的集装箱,则需要随意抽取,并提供足够的集装箱以提供总量至少24磅坚果。
(2)如果要确定是否符合,首先应遵循其中规定的程序。
(3)分别确定每个容器中存在的每种坚果成分的重量百分比。计算每种坚果成分的平均百分比。如果每种坚果成分的平均百分比是2%或更多,并且单个坚果成分没有超过成品食品重量的80%,则该批次将被视为符合(a)段的百分比要求这部分。如果发现单一坚果成分的平均百分比超过成品食品重量的50%,并且发现的平均百分比在标签上按照本段规定的数字表示的范围内,该批次将被视为符合本段的标签要求。
(b)标签声明。食品中使用的每种成分应按本章第101和130部分适用部分的要求在标签上声明,但下列情况除外:
(1)如果使用西班牙品种的花生,则应宣布为“西班牙花生”。其他品种的花生应称为“花生”,或”花生”,空白用所用花生的品种名称填写。
2)如果规定的化生成分或成分是非分支的,则标登应以“Peanuts unblanched","Peanuts3kin",或者类似的进口,除非小插图清楚地描绘了带有皮的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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