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关于删减8.3产品和服务的设计和开发的问题
刚接触体系不是很懂,希望各位指点下,谢谢。我公司的产品都是依据顾客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或者样件来生产,那么是否可以删减8.3条款?有人和我说可以删减一部分,但是8.3.7新产品试制和8.3.8设计和开发的试验控制,这两个得留着。
请问针对我公司的情况,是否可以删减?还是和那人说的部分删减?谢谢各位。 可以删减,把这些放在8.1里面 可以删减8.3.
在过程控制方面,根据产品自身特点(如批量生产型产品),需要时增加样品确认过程,如首件品管确认或客户再确认。
如果产品性能要求、工艺要求与你们现行的不同,你们还需要制定新的过程控制准则文件和工艺文件。这有点类似8.3要求的输出内容了。
另外,8.3.7和8.3.8是啥条款?是9001的吗?
也可以不删除。当客户定制的产品只是一件时,如果不方便生产样品供内部或客户确认,保留8.3也是可以的。有了8.3,可以减小产品实现过程中的质量风险。
总之,不管如何,要有产品质量先期策划和控制计划的意识,是没有错的。(搞得好象是APQP一样。) 我也想问:8.3.7和8.3.8是啥条款? oublier 发表于 2018-10-10 15:06
可以删减8.3.
在过程控制方面,根据产品自身特点(如批量生产型产品),需要时增加样品确认过程,如首件品 ...
不好意思 没说清楚 我说的是GJB9001C-2017 不是国标的 里面8.3.7是新产品试制 8.3.8是设计和开发的试验控制 这是2个小条款 从属于8.3产品和服务的设计和开发里 阿芳 发表于 2018-10-10 15:27
我也想问:8.3.7和8.3.8是啥条款?
不好意思 没说清楚 我说的是GJB9001C-2017 不是国标的 里面8.3.7是新产品试制 8.3.8是设计和开发的试验控制 这是2个小条款 从属于8.3产品和服务的设计和开发里 可以把8.3.1-8.3.6不适用,保留8.3.7和8.3.8可能更好些 主要还是要看公司的认证范围,建议保留,在实际运行中可以通过上面老师提及的客户确认方式或公司有权限的负责人予以批准的方式来达到质量控制目的 那你们公司相当于是做产品外包类的吧,个人建议8.3.1-8.3.6做适当保留。 楼主所述,该公司的产品设计是由顾客所负责。但8.3条款不仅是产品设计,还有过程设计,比如生产过程中,贵公司使用的工装夹具的设计、生产工艺参数的设计优化等等,都属于设计。一般而言,制造型企业即使甩开了产品设计职责,过程设计是很难推脱掉的。 2015版标准里已经没有删减这一术语,而是用不适用来代替,楼主可以在管理体系范围里说明8.3条款不适用的理由。 请教各路大神,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怎么应用到各部门实际操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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