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949标准8.4.2.4供方监视“超额运费发生次数”的异议
16949标准8.4.2.4供方监视中,要求监视供方绩效中的超额运费发生次数,见图1.供方的材料一般都是由供方组织发运,即使发生了超额运费也是由供方来负担,只要供方的材料及时到货,材料合格即可,组织没有必要管理供方的超额运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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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发生超额运费,一般是办理了紧急发运,办理紧急发运是因为存在问题,超额运费的统计,侧面反映了供方交付的可靠性。 对外部供方超额运费的管理,不是基于运输成本的考虑。
从风险管理的角度看,外部供方每一次超额运费的发生,都是一个不能按时交付的隐患,因此对外部供方超额运费的管理,关注的焦点应是其超额运费产生的原因和改善。
于此类似,IATF 16949:2016 在 9.1.2.1 顾客满意的补充条款中对超额运费也有提及。不过,此处要求关注的不是外部供方的超额运费问题,而是组织自身的超额运费发生情况(体现的是组织产品按计划交付的绩效)。
一剑封喉 发表于 2018-1-15 21:05
对外部供方超额运费的管理,不是基于运输成本的考虑。
从风险管理的角度看,外部供方每一次超额运费的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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