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nbaihang
发表于 1-9 17:03:58
gtkylin 发表于 2018-1-9 15:08
哇!想不到判标问题,引发了这么多后续之争。而且看来看去我也看糊涂了。我试着总结下:
F老师的意思是 ...
“审核”术语的修改了,由原来“审核证据”改为“客观证据”。术语说得清楚,审核中必须对“获得的客观证据进行客观的评价,以确定满足审核准则的程度”;同时,“审核准则”定义:用于客观证据进行比较的一组方针、程序或要求;也指出了:“客观证据与审核准则是进行比较的”。
审核都按准则(条款)去找“客观证据”的。见到一个“客观证据”,就与准则进行比较,不管你在收集“客观证据”的现场立即比较、还是然后去比较,不论你是在脑子中比较、还是拿出“本本”进行比较,不管你比较分析得快还是慢,总之,收集来的“客观证据”都是必须经过与准则(条款)进行比较分析。可以说,是审核活动就没有例外的。
r先生还是说,因为按照准则(条款)去找的“客观证据”,所以就不需要与审核准则(条款)进行比较评价了,凡是收集的“客观证据”一定就是“审核证据”。这是一种典型的因果颠倒的诡辩,这样企图在审核活动跳过和否定“客观证据”与准则(条款)进行比较分析过程,死不承认凡是收集“客观证据”都必须经过与准则(条款)进行比较分析的,(不承认审核员是在“比较分析”之后,才选择有关的“客观证据”做记录的事实)。r先生你还承认标准说的“审核”过程吗?你这种唯心理论是违背标准对“审核”、“审核准则”作出定义规范的,r先生大肆宣传这唯心理论,是为了神化他自己审核“本领”,是对广大审核人员的欺骗和误导!
rml
发表于 1-9 18:31:05
rml
发表于 1-9 18:44:04
rml
发表于 1-9 19:07:12
fanbaihang
发表于 1-9 19:39:08
rml 发表于 2018-1-9 18:44
什么混帐东西,拿不出老子那么说的证据来,老子见你一次骂你一次。
不挨骂不知好歹的下贱货。
**问: r先生,你有勇气就直接回答一句话:“在审核中寻找到的“客观证据”(问题)是否必须与某个准则条款进行比较之后,才能得出这“客观证据”与某个准则条款是否有关的结论。”
**答:非常简单:按准则收集相关的证据,....这个证据是在认定有关后...,所以,根本不应该出现你这孬种的愚蠢办法。老子破例回答你了。
***你说:“不应该出现”标准说的“客观证据”(问题)应与某个准则条款比较的“愚蠢方法”,
***请问:你不用“客观证据”与准则比较分析的“愚蠢方法”,哪你怎么“认定”你见到的“客观证据”是与准则“有关”的?主观唯心!
rml
发表于 1-9 20:13:45
rml
发表于 1-9 20:23:57
crusader
发表于 1-9 20:36:04
rml 发表于 2018-1-9 20:23
傻 逼,老子本来是可以一句句分析你的漏洞的。
老子为什么不一句句分析?
一来你不是个讲道理的东西。 ...
“在审核中,审核员拿着条款(准则)去找客观证据,在寻找到的“客观证据”(问题)之后还必须要将它与某个条款进行比较,判断是否与它有关。”
这是他的主题里的原话,就这句就足以说明问题了。拿着条款找证据,找到了还要再和条款比较,逻辑混乱
rml
发表于 1-9 20:53:41
rml
发表于 1-9 21:05:30
rml
发表于 1-9 21:20:18
fanbaihang
发表于 1-9 21:25:28
crusader 发表于 2018-1-9 20:36
“在审核中,审核员拿着条款(准则)去找客观证据,在寻找到的“客观证据”(问题)之后还必须要将它与某个条 ...
客观证据、审核准则的定义请再读一遍。审核准则就是用于与客观证据比较的。你见到的“客观证据”(问题)不去与审核准则比较怎么认定与准则有关还是无关?
这个“客观证据”(问题)只有进行比较后才有可能成为标准中说的:“审核证据“---“与审核准则有关并能够证实的…”。
比较之后也有与审核准则无关的“客观证据”,它就不能成为“审核证据“,所以“客观证据”是一边找一边比较的。
如果一意认为我依照标准条款去寻找“客观证据”的,所以我见到的“客观证据”一定就是与审核准则有关的“客观证据”,那是主观的、不科学的认定意识。
rml
发表于 1-9 21:42:37
fanbaihang
发表于 1-10 09:07:37
rml 发表于 2018-1-9 21:42
瓜逼,“按准则去收集”,收集时不比较吗?
“按准则”是什么意思?不比较还叫“按准则”吗?
非得写出 ...
我说了,“可以边寻找证据、边与准则比较”,但寻找就一定代表已经完成与准则比较了吗?
好比,拿到几张化验单、检查报告,医生不是还需要通过大脑与“准则”比较后,才知道他有没有毛病,或是符合什么病的特征。...。对吗?
既然,你现在向大家说明了,“按准则去收集”,在收集“客观证据”阶段,已经与准则条款进行了比较。那就说,你认可本帖:“客观证据”(问题)必须与准则条款进行比较的观点。-----这样就无需多说什么了。
当然,来而不往非礼也,难得回复你一句——你这个“瓜逼”!哈哈。
rml
发表于 1-10 09:56:23
fanbaihang
发表于 1-10 20:51:17
rml 发表于 2018-1-10 09:56
瓜逼,听我说:
一、比较没完成时,“证据”就还不成立——不符合“证据”的定义。你没有看懂定义,所以 ...
***“一、比较没完成时,“证据”就还不成立——不符合“证据”的定义。你没有看懂定义”
*** 请看一下ISO9000:2015标准对“审核”定义时只用到的是“客观证据”(3.8.3),没有用“证据”这个定义,去看一下标准吧!看清楚再开口。
客观证据(3.8.3)的定义是:支持事物存在或其真实性的数据;这“客观证据”属于3.8有关数据、信息和文件的术语,是“单独”的,不属于3.13有关审核的术语。
我帖子原文,在比较之前我写的是“客观证据”(问题),比较之后我写的是客观证据,这是为了区别比较没有。但它们都符合“客观证据”定义,只是在比较后会有“无关的客观证据”及“有关的客观证据”。
***二、...直接查这些证据是否存在,如果不存在,是否存在等效代用证据,是否满足标准、体系规定要求,...
***随便你怎么地说,你带着准则条款去查找“客观证据”有存在/不存在,那不正是它在与准则条款比较后的结果吗?
***三、举化验报告,化验要求...
***本来仅是个例,不需要我再说啥了。
rml
发表于 1-10 21:58:26
kingrobin
发表于 1-10 22:57:42
rml 发表于 2018-1-9 21:20
实际上,在几帖前,他刚开始问时,我就指出他是在玩概念和命题偷换了。他也许没有听懂我的意思,也许是太 ...
其实关于审核证据和客观证据的术语变更,我觉得不需要过分解读,并不代表有多么重大的变化。
客观证据用于审核的即是审核证据,审核证据本就是客观证据的一部分。
证据的获得本来就是多方面的,有审核员有意识的获取寻找,也可能在不经意间获得,被动的听到、看到。
作为审核准则明确的审核,审核员应该是有意识的寻找和准则有关的证据(预期的客观证据),在过程中甄别哪些非预期的客观证据。
关于证据跟审核准则比较是无疑问的,但是不代表一定会判标,因为,标准只是审核准则的一个组成。
没有判不符合哪个条款,而是说了不符合哪份文件制度、哪个客户合约要求、哪个法规要求,我认为不符合都是成立的。只不过大家一路考试都是判标,审核员之间也经常会讨论如何判标,多数机构都还是要求必须判标不能免俗。一个熟练审核员判标是基本功,但是有价值审核并不仅仅是判标。
其实这帖子这么长,还跨越几层楼,我都没看明白你们各自主张是什么,所以我只是自说自话
谢谢!
fanbaihang
发表于 1-11 09:38:38
kingrobin 发表于 2018-1-10 22:57
其实关于审核证据和客观证据的术语变更,我觉得不需要过分解读,并不代表有多么重大的变化。
客观证据用 ...
“关于证据跟审核准则比较是无疑问的,但是不代表一定会判标”,—----说得很对;
“审核员之间也经常会讨论如何判标,多数机构都还是要求必须判标不能免俗。一个熟练审核员判标是基本功,”——这也说得对;
***审核员在开“不符合报告”时多数机构会要求“判标”。有时不符合项仅仅是不符合企业自己的某条规定,这时,还很难“判标”呐。
谢谢kingrobin分析上帖!
rml
发表于 1-11 10:03:00
rml
发表于 1-11 11:32:08
fanbaihang
发表于 1-11 12:35:08
rml 发表于 2018-1-11 11:32
呵呵,又以为是救命稻草?
断章取义。原文“但是不代表一定会判标,因为,标准只是审核准则的一个组成 ...
举个审核例子:审核员依据8.6条要求去找A产品放行的客观证据,而检验员拿出B产品的检验记录,显然它是无关的“客观证据”,审核员给予不采用;继而检验员又找出了上个月A产品的检验记录,审核员与标准、产品技术要求(或检验规范等)比较认可后,这就成为与8.6条款及产品准则有关的客观证据,于是,审核员记录在案,作为审核证据。
rml
发表于 1-11 12:44:52
gtkylin
发表于 1-12 11:29:55
这个是19011对审核信息收集确认过程的描述。红色字体是我的注解。
rml
发表于 1-12 17:58:39
fanbaihang
发表于 1-13 09:26:03
gtkylin 发表于 2018-1-12 11:29
这个是19011对审核信息收集确认过程的描述。红色字体是我的注解。
1.为什么2015版9000标准将“审核”定义中的“审核证据”改为“客观证据”?(变化比对请详见“一剑封喉”的帖子)。必须看懂“客观证据”是个“独立”的术语,(它属于3.8节、不属于3.13节“有关审核的术语”,可以与审核无关的)。只有“客观证据”“与审核准则有关时,才是”与审核准则有关的“客观证据”,才可能成为“审核证据”。
2.同时2015版9000标准也将“审核准则”定义作了相应的修改。对比如下:
2008版标准“审核准则”定义:“用作依据的一组方针、程序或要求”。
2015版标准“审核准则”定义:“用于客观证据进行比较的一组方针、程序或要求”。
----新标准强调了“客观证据”与“审核准则”进行比较的要求。
学习新、老标准,老师就会很快接受“客观证据”与“审核准则”两者是需要“进行比较”的实际情况。
3.你只摘登“收集和验证信息的概述”的“流程图”。因为它仅仅是一种“概述”,只是一幅比较粗犷简单图示,很难表达清楚详细要求。
但是,在这“流程图”上面,有对“6.4.6信息的收集和验证:”的条文,它说明:《在审核中,应通过适当的抽样收集并验证与审核目标、范围和准则有关的信息,包括与职能、活动和过程间接口有关的信息。只有能够验证的信息方可作为审核证据。导致审核发现的审核证据应予以记录。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审核组如果发现了新的、变化的情况或风险,应予以关注》,为什么不一起摘登呢?
其中“收集并验证与审核目标、范围和准则有关的信息”,这“收集并验证与…有关..”就是这6.4.6条文对“信息的收集和验证”很关键的要求,我们怎么能忽视呢?这段文字它规定我们,在“审核中收集的信息”必须“与审核目标、范围和准则”进行比较,以验证它与审核目标、范围和准则是否有关。对吗?
4.ISO19011-2011是引用ISO9000-2008标准编制的,那时还没有2015版9000标准。所以现在我们必须要按照2015版9000标准的相关定义来加以对照和理解,所谓“相关定义”已经在上面1、2两条中叙述了,我不必再重复。
rml
发表于 1-13 10:24:31
shirong117
发表于 2-6 10:05:43
crusader 发表于 2018-1-9 09:33
你说的原意和我说的不一样吧。你的意思是先找证据再和准则比较。
这个似乎在逻辑上是不通的,思维先于行 ...
同意。
审核工作就是发散式的,由标准发散到文件(文审)再发散到现场(现场审核),
如果以归纳的方式来审核,几乎是无法操作的,更难以保证达到审核目的。
不知以上对您的观点理解是否正确,还请指教。
萌新一枚,敲打的时候请不必客气:lol。
fanbaihang
发表于 2-6 13:22:54
shirong117 发表于 2018-2-6 10:05
同意。
审核工作就是发散式的,由标准发散到文件(文审)再发散到现场(现场审核),
如果以归纳的方式 ...
1.我说的原话是:现在审核员都是按审核计划分配的准则条款去现场寻找客观证据,接下去审核员需要将“客观证据”与审核准则某个条款比较是否确实有关,...。这是按ISO9000-2015标准中“审核”、“审核准则”、“客观证据”三个定义来说明的。不论是谁,不论熟练程度如何,都必须进行这种比较,说不用比较,这是唯心的。详细见前面帖子所述,不想重复。
2.有不少审核员在判断不符合项时会出现条款的差错(判标差错),这情况在机构内部检查审核资料时、在认监会检查时都会有所发现。这种判标差错,就是审核员在将“客观证据”与“审核准则”进行比较时的失误。
3.我从未说过,审核员可以脱离审核计划分配的准则条款去寻找“客观证据”,我也没有见过有这样的审核员,有人想编造一个,然后再加以声讨。我只有说,你自己去闹吧,没兴趣奉陪了。
shirong117
发表于 2-6 13:31:17
fanbaihang 发表于 2018-2-6 13:22
1.我说的原话是:现在审核员都是按审核计划分配的准则条款去现场寻找客观证据,接下去审核员需要将“客观 ...
,接下去审核员需要将“客观证据”与审核准则某个条款比较是否确实有关,...。
——对形成的审核发现的确认嘛?:o
学习了!:l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