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监视测量设备的疑问
在审核过程中发现一家军品生产企业的游标卡尺、针规等计量器具没有在有资质的的机构进行检定,而是公司内部自行内校,公司也购买有量规等,也有人具有检定校准资质,但该家企业却不具备检定资质。请问各位大师,这种内校模式可行不?个人意见:如果内校的设备,只是用于内部的控制,可以。
如果是用于出货检验,还是建议送检定机构进行检定。
如果确定是属于强制检定的,必须送检。
另外,组织自己内部进行对比,这个叫校准,不叫检定。
检定和校准有明确的不同,审核员自己要理解。 应该强制性委外检定 rml 发表于 2017-9-13 13:06
很多审核员以为自己理解了,但其实是错误的理解。
检定和校准并不是由谁(内部或外部)实施来区别的。 ...
如果企业不具备检定资质,那么企业自行进行的检定是否有效? 顺便咨询个问题:认证机构的审核员在对生产企业进行审查过程中发现品质使用的某个计量器具的检定或校准过了其规定的有效期同时也超过了国家法定的或检定及校准建议的“下次校准日期”,那么这个时候审核员做了不符合实施记录,那么是否还需要对该计量器具测定过的物品检测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追溯?
因为最近浏览的审核记录里,都没有对该不符合要求的计量器具检测过的结果的有效性 做追溯了。
梦转百回 发表于 2017-9-13 14:28
如果企业不具备检定资质,那么企业自行进行的检定是否有效?
我来回答一下你的问题:
1.在审核过程中发现一家军品生产企业的游标卡尺、针规等计量器具没有在有资质的的机构进行检定,而是公司内部自行内校,公司也购买有量规等,也有人具有检定校准资质,但该家企业却不具备检定资质。请问各位大师,这种内校模式可行不?------这种内校模式可以,但是前提是1.人员要有校准资质,2.校准卡尺的量块必须送外检,只要满足这2点。他的卡尺是可以内校的。
2.回答一下另外一个问题。校准和检定的区别,可以查下计量法。检定是为了满足法定要求的,所以有4大类的仪器是必须送法定机构检定的,就是送质监局或者计量所一类的单位,出具的证书是必须要有结果判定是否合格的。而校准不同,需要校准的仪器可以内校,也可以送外,送外的机构只有有CNAS,且附件能力满足。就可以。 sdhxc870216 发表于 2017-9-13 22:50
顺便咨询个问题:认证机构的审核员在对生产企业进行审查过程中发现品质使用的某个计量器具的检定或校准过了 ...
你这个问题,我也想知道答案。等老师来回答。
我想实际上应该不去追溯检验记录吧,那不整死去啊。一般开个7.1.5就得了吧。 GB/T19001-2016 7.1.5.2 当。。。。。a)b)c)当发现测量设备 不符合预期用途时,组织应确定以往测量结果的有效性是否受到不利影响,必要时应采取适当的措施。GB/T19001-2008 7.6组织应确定。。。。。。。e)。此外当发现设备不符合要求时,组织应对以往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和记录。组织应对该设备和任何影响的产品采取适当的措施。
sdhxc870216 发表于 2017-9-14 11:53
GB/T19001-2016 7.1.5.2 当。。。。。a)b)c)当发现测量设备 不符合预期用途时,组织应确定以往测量结 ...
我上面的回答是对着11楼第二句话,旨在不能说不去追溯检验记录。
sdhxc870216 发表于 2017-9-14 14:37
我上面的回答是对着11楼第二句话,旨在不能说不去追溯检验记录。
分两方面看,如果该计量设备经校准检定合格,那么产品不存在质量隐患,无需追溯。如果该计量设备已经失效,那么就是不符合预期用途,存在质量隐患,自然需要对产品质量进行追溯复查 ISO苦旅 发表于 2017-9-14 14:45
分两方面看,如果该计量设备经校准检定合格,那么产品不存在质量隐患,无需追溯。如果该计量设备已经失效 ...
不是这么样。。。。 rml 发表于 2017-9-14 15:04
哦。您监测设备的预期用途就是有效检定。也就是说您的监测设备就是打算用来专门拿去做检定并保持它不失效 ...
rml 大师,我来发表下我的看法...
我觉得审核老师开不符合是应该的,如果该公司内部有规定(看楼主提问应该是有内部规定的)
但是说还要对其之前测过的产品进行追溯,这个是没有必要的,因为这个行动与所发现的事实“ 计量仪器过来校验期限”不成因果关系...只是审核老师个人的猜想或者担忧...
除非审核老师可以证实该过期的仪器,检定不合格...这才是不符合预期使用(即错误的,不合理的使用量具),这个时候去做追溯,评估风险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
以上,是我的理解....不知道是否正确...我不是审核员,是企业的体系&计量工程师...如果审核老师这么开,我觉得我不能接受... rml 发表于 2017-9-13 13:06
很多审核员以为自己理解了,但其实是错误的理解。
检定和校准并不是由谁(内部或外部)实施来区别的。 ...
知道RML老师善辩,但我告诉你,这次你错了。
检定(特别是强制检定),必须是有资质的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来做。
摘几条法规给你参考:
计量法第九条: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对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当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看到吗,前款 以外的才可以自行检定或或委外检定。
再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五条 使用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或者个人,...并向其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看到吗,强检的必须送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
所以说,不是什么可以自行检定,对于是检定要求的(特别是强检),必须是法定机构检定。自己只能校准。。。。至于自行检准,是参照检定的办法、还是比对、还是示差计算,那是校准规程的事。。。
如果组织自己建立计量体系,拿到检定资质,那另当别论。 sdhxc870216 发表于 2017-9-13 22:50
顺便咨询个问题:认证机构的审核员在对生产企业进行审查过程中发现品质使用的某个计量器具的检定或校准过了 ...
应该追溯,但审核员也要自行评估可追溯的必要性。
说真的,这样是够成不符合。但其实并不是超过校准周期就必然产生测量误差。 多谢老师指点🙏
另外也感谢您这次给大家做的怎么读标准 的指导。让论坛的小伙伴又一次获得了成长🙏 sdhxc870216 发表于 2017-9-14 20:21
多谢老师指点🙏
另外也感谢您这次给大家做的怎么读标准 的指导。让论坛的小伙伴又一次获得了成长 ...
那审核员现场发现强制检定仪器过期了,需要怎么处理呢?还请给予指导。谢谢!
因为我看到不少机构都是看到“需要“检定的仪器过了其设定/规定的检定期,都会直接开给企业开个不符合项。
rml 发表于 2017-9-15 16:13
一、这似乎并不是您在7楼提出的问题。或者,您自己也不知道自己问的是什么问题——
二、根据您的原问 ...
我想问的就是,审核员现场如何判定过了检定有效期的设备是否失准? rml 发表于 2017-9-15 18:38
一、进行检定。检定合格说明没问题不用追溯,否则——
二、尽管检定不限于仅仅针对计量特性,但不合格都 ...
多谢指导。 这次总算把这个计量器具的事给弄明白了。希望后面的小伙伴,也能看到。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