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个案例题
题目如下: 审核员查某批工件的检验记录时发现该批工件有一项指标不符合要求,但该批工件未经任何处理就装配使用了。审核员问是谁批准这样做的,检验员说这项不合格的指标不会影响产品的主要性能是可以使用的,没必要经过批准,文件也没规定,而且产品最终检验也是合格的。请问我判条款8.5.1“可获得成文信息,以规定一下内容:1)拟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或进行的活动的特性。”是正确的么?
还是判条款8.7.1“组织应通过下列一种或几种途径处置不合格输出:d)获得让步接收的权利。”
谢谢
如果我选判条款8.7.1 主要是授权问题,如果公司规定检验员有批准让步放行的授权,那样检验员可以直接放行,如果没有 那这儿就是不符合 这当然是不合格品的处理问题 先确认文件中有无规定放行权限,最终签字的人是谁,如果文件规定检验员可直接对不合格进行放行,那就没有问题;
如果文件没有规定或者规定看由主管或经理做最终放行确认,我觉得这条应该判8.6 产品和服务的放行 愤怒的杰克 发表于 2017-7-11 10:52
先确认文件中有无规定放行权限,最终签字的人是谁,如果文件规定检验员可直接对不合格进行放行,那就没有问 ...
@rml 请老师指导:) 感谢大家指点,这个不是真实情况,而只是个题目,我想出题者的意愿应该不是考虑放行授权的问题,而是考虑不合格品的输出,即使产品合格,也没有进行足够的识别和控制,所以,有位老师说是8.7.1条款第一句话,我个人觉得是合理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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