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不合格项判定 6.2.1 6.2.2(b)
在对XY物业管理公司审核时发现,门卫正在和一位业主聊天,他说:“我到你们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不到两天,可能你们也不认识我,我对物业管理工作也不熟悉,但现在人手少,公司安排不过来,我今天开始就顶岗上班了,边干边学吧,请你们多关照,好在我们公司在下周还要专门给我们新来的人员培训呢”!请问是不符合6.2.1还是6.2.2(b) 理由呢? 应该判6.2.1条款。对从事影响产品要求符合性工作的人员应是能够胜任的,显然现在的工作人员能力是不能胜任的。而6.2.2指的是如果人员能力不适应,采取的对策,重点在能力意识的培训上。 但是6.2.2(b)中“适用时,提供培训或采取其他措施以获得所需的能力”就是说可以先培训然后再获得所需能力啊 应该是6.2.1条款 6.2.1 楼主好,在审核中对人力资源的判定:当能力满足时判6.2.1,需要培训得到能力时判6.2.2能力\培训和意识. 应该判6.2.1条款。对从事影响产品要求符合性工作的人员应是能够胜任的。 6.2.1 应该是 6.2.1 该判6.2.1条款。 应该是6。2。1 应该判6.2.1条款。对从事影响产品要求符合性工作的人员应是能够胜任的,显然现在的工作人员能力是不能胜任的。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