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udawen333 发表于 2016-2-24 13:13:01

中央要“开放小区”的真实原因是什么?

      中央要“开放小区”的真实原因是什么?
来自搜狐新闻,2016-02-24 00:08:00来源:长安剑
2月21日,中央公布了一份重磅文件,今天大家最关心的就是它了。

  因为文件要求:“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

  有人疑问:没有围墙,物业怎么管?陌生人随意进出怎么办?还有人冷嘲热讽,认为中央推广的街区制是“拍脑袋决定”……

  到底为什么习总要召开高规格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并且发文件不要封闭式住宅区?长安君摘编了几篇有理有据的文章精华,让你最短时间get这件事的真实面貌:

  “街区制”会不会违背《物权法》?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程新文——

  目前,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这一意见属于党和国家政策的层面,涉及包括业主在内的有关主体的权益保障问题,还有一个通过立法实现法治化的过程。作为人民法院,我们将密切关注,并积极应对。

  打开小区是“拍脑袋”吗?

  实际上,文件中“街区制”出台的真实原因是:经过37年发展,中国城市日新月异,但带来的“城市病”也必须得治了。

  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宏观城市交通室主任程世东表示,西方国家城市发展一直是小街区,不会像我们一些城市里,封闭式大院或小区割裂了路网交通,经常出现交通的“毛细血管”堵塞。

  小区拆围墙其实就是清除城市交通路网的“栓塞”。

  在欧美等发达国家,拆掉围墙的街区制正是破解城市拥堵的良药。从距离地面5公里的高度俯瞰巴黎、华盛顿、东京,能看到蛛网一般密布的干路支路,而北京地区只看得到成片的大院、小区和稀疏的城市道路。

    所有已建成住宅小区都要开放吗?

  国家发改委城市与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总规划师、规划院院长沈迟:

  不是马上都要改,文件的目的不是要让小区开放,而是着眼路网结构。一些城市居住区的路网布局已经较密,城市主干路、主次支路的匹配得当,那么即使一个居住小区相对封闭,也就没有打开再开支路的必要了。

  即使对于新建住宅小区,《意见》也强调了“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比如有的住宅小区在远郊,通过一条路进出城市,那也不是一定要采用街区制的形势,或者一定要打开。要看具体规划的情况,不会一刀切。

  没有了小区道路和绿地,那是否还需要物业?还交物业费?

  北京大学法学院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

  所谓物业,是负责小区的公共设施和共有部位的维护。楼道、电梯、二次供水等都是公共部位和共有设施,也是需要维护的。

  物业的本质不会变,只是管理服务的方式会有所变化。如过去是小区门口保安值守,将来物保安则可能是在楼门口来值守,而开放后的道路上则由警察来巡逻。

  我为什么觉得它有划时代意义?

  刘德科在 《习总为何要拆除住宅小区的围墙?》里说:“昨晚公布的那份中央文件,我是读得热血澎湃。我还是愿意坚信,这是一份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文件。它意味着我们将与整个世界进行更深度的对话。”

  长安君节选如下:

  1977年,一群城市规划师相聚在秘鲁印加文明遗址——马丘比丘,签署了一份新宪章,重点批判了那种“把城市里的建筑物变成了孤立的单元”的做法。有围墙的封闭式住宅区,正是《马丘比丘宪章》所批判的做法。

  次年,国际建筑师协会(UIA)认可了《马丘比丘宪章》,并且用它取代了1933年的《雅典宪章》。前者是对后者的猛烈批判,用极具前瞻性的眼光。

  现在,我们的国家已是大国崛起,我们的国民是否更应该培育自信的大国心态?如果我们总是乐于用围墙把自己封闭起来,那么我们的心是否也会慢慢封闭?那个造长城的时代,或者那个“寸板不许下海”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一个大国的国民,不应该恐惧没有围墙的生活。拆掉围墙,大国才会真正崛起。

  与孙中山同时代的土耳其国父凯末尔,在1925年下令全国禁止戴传统的高毡帽,改戴西式礼帽,把土耳其这个“西亚病夫”,从传统伊斯兰国家强行拽进入了世俗文明之中。当年的土耳其尚能如此,更何况今日之中国?

  习总为什么要拆除住宅区的围墙?我只能这么理解:这个已经懂得玩转“一路一带”与“亚投行”的大国,还需要围墙吗?

  没了围墙,怎么保障小区安全?

  “没围墙就没安全”是个伪命题。事实上,中国已有成功的“开放式社区”,四川宜宾就有,整个楼盘内的道路全部向城市开放,住宅的安全防护体系后退至单元门口,2011年就获“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小区”称号。


  中央文件的精神绝不是“一拆了之”。微信号“团结湖参考”发文说:“改革都得付出。如果说在拆除真实的围墙之前,老百姓还有什么‘心墙’没拆,那就是担心小区围墙拆了之后,相应的安全措施跟不上、私有物权受到侵害。

  所以说,表面看起来是拆墙,实际上是再建一道法律的治安的防护墙。这道墙建好了,市民自然会开放起来,整个城市也会亮堂起来。”

  所谓的“安全”,人们把它寄托在那道围墙上,其实,是我们国家强大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保证了我们成为堪比瑞士的最安全国度之一。这不是长安君说的,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说的:


  在2015年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上,孟书记说:

  2014年我国每10万人杀人案件数为0 .7起,与世界上最安全国家之一的瑞士相当。

  与其说“拆墙开放”是对老百姓安全的最新问题,不如说它是出给每一个地方政法领导和干警的最新课题。

  因为“拆墙开放”的目的绝不是要降低安全保障度,而是既要拆墙,还要保障安全感和舒适度!

  如果改革要让老百姓少付出代价,政法部门、综治部门等等有关部门就要多承担压力。迎接挑战、保卫人民,是政法机关的职责和使命。

  “拆掉围墙,大国才会真正崛起。”长安君给网上的这句评论点赞。尽管会给政法机关带来更加艰巨的任务,但我们相信,中国的政法君们有信心、有能力,必需也必须维护好我们国人家园的平安!


学为考试 发表于 2016-2-24 14:32:07

看来这件事与许许多多的人都有关联。到处都在关注。

crusader 发表于 2016-2-24 15:43:37

改变小区区位价值,为去库存加把力,同时促进零散就业~~~
最高院都出司法解释解释物权法来支持了~~~
搞经济的最后一张王牌了么~~

HGS 发表于 2016-2-25 07:52:09

物业的本质不会变,只是管理服务的方式会有所变化。如过去是小区门口保安值守,将来物保安则可能是在楼门口来值守,而开放后的道路上则由警察来巡逻

WUDAVID 发表于 2016-2-25 10:22:34

开放就从政府机关和领导大院开始吧,让领导先来

Tracy~~ 发表于 2016-2-25 13:19:06

WUDAVID 发表于 2016-2-25 10:22
开放就从政府机关和领导大院开始吧,让领导先来

领导们都去哪了?

雪域青松 发表于 2016-2-25 15:17:44

建议是好的,现实生活中保障国人安全需要政法部门上下同心努力、辛苦来给予保证的,真正达到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状态,需要下大点气力才行。

zhuquanhuan123 发表于 2016-2-25 18:50:59

:):D:hug:;P:victory::lol

JiNong__Y3p9K 发表于 2016-2-27 15:26:05

直奔主题,但没有配套的措施

liutao9299 发表于 2016-2-27 16:21:29

得政府大院带头拆,让出公共道路来,方便大家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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