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司搅拌站的审核
请教:市政公司搅拌站的审核如何把握?重点审核原材料检验、配合比、实验室、混凝土出场检验及泵送。 请问楼主:是按QMS审,还是按50430审?
请教rml老师:两者的审核重点会否不同? 当然,连审核依据都不清楚,盲目发问? rml老师勿怪,我想要表达的是审核时的关注点:因为参与过公司内审,各部门月审,通常会关注过程审核,文件流程的执行证据,改进;对文件的审核会少一些,对记录的查验会多一些,月审会划定现场审核时间会比较充分。外审来的老师感觉通常文件审核的时间比较长,然后是查记录,在现场审核的时间很短。(客观来说,他们还是有工作经验的,在现场通常审核部门看个半小时左右,每次都有发现)
因为审核日只有那么长,方方面面的东西真的很多呀。我有时候在想,他们是不是不想看到太多不符合项免得后面的工作量太大呢?无厘头的想象哈。。。。
rml 发表于 2015-9-28 21:00
一、50430就是一份编写得很差劲的建设施工大行业质量手册(遗憾的是9000族2015正在向它学习)。
二、rml ...
可是,好多人考这个呀,而且,拿了这个业务量大呀:o sdsd 搅拌站的污水处理也是审核重点 工序能力统计与分析,也应该是审核重点。
各种标号的混凝土,对试验结果进行定期分析,可以看出企业混凝土质量的控制水平。 具体可以看GB/T 50107-2010《混凝土强度评价标准》
标准说明:5.1.1当连续生产的混凝土,生产条件在较长时间内保持一致,且同一品种、同一强度等级混凝土的强度变异保持稳定时,应按本标准第5.1.2条的规定进行评定。
5.3.1当检验结果满足第5.1.2条或第5.1.3条或第5.2.2条的规定时.则该批混凝土强度应评定为合格;当不能满足上述规定时,该批混凝土强度应评定为不合格。
我单位在评价混凝土生产经济性时统计工序能力(平均强度水平)发现,我单位在生产同品号混凝土时,实际平均强度远超规定需求要求,也就是说我单位实际用高标号的混凝土来保证规定的混凝土强度,实际上很不经济,说明工序能力太高存在质量过剩情况。
工序能力(混凝土平均强度)太高说明质量过剩,工序能力(混凝土平均强度)低则可能出现不合格,工序能力主要看标准偏差控制水平。如果搅拌站未对工序能力进行统计分析,应判定8.4如果工序能力太高,应该给被审核单位提出经济性建议,保持合理的偏差才是质量控制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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