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CE认证的烟花爆竹产品是什么时候实施的?
据行业消息,在今年 7月1日,欧盟第2013/29/EU号指令正式实施,该指令是第2007/23/EC号指令的修订版,目的在于加强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内部控制。
烟花爆竹产品类别后面必须加“F”字样
新指令规定,CE认证流程中模式C改为模式C2,区别在于模式C2要求企业必须在烟花爆竹产品标签上贴附产品批次号码,加大制造商对生产质量的控制。此外,所有产品包装或说明书上所用的文字必须是产品销售地点所在国的官方文字,让消费者能够更加清楚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保证消费者安全。此外,所有烟花爆竹产品类别(category)后面必须加F字样,明确产品类别。
指令同时规定,生产企业须按照烟花产品的净火药含量、安全距离、噪音水平等分门别类。属于F1类别的烟花产品,即危险性及噪音水平极低,适用于狭窄空间的产品,必须符合若干条件,例如安全距离至少要有1米(或以下,视情况而定),最高噪音水平不得超过120分贝,不得包含响雷炮及响雷炮电池等。此外,新指令规定,烟花爆竹产品不得含有黑火药及起火剂以外的引爆炸药,只有极少数情况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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