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韧自强 发表于 2015-8-12 15:02:13

MSA手册之测量标准差、测量系统重复性、过程标准差的关系

MSA手册第三章第B节确定稳定性的指南中阐述了如下一段话:
测量的标准差可以用作测量系统重复性的近似值。 重复性可以与过程的标准偏差相比较,以确定测量系统的重复性是否适用于应用。

本人认为:
1、测量(在同一人的前提下)的标准差不是测量系统重复性的近似值,而是相等值。
理由:
标准差(引自SPC手册附录G词汇和符号表):对过程输出的分布宽度的测量,或对从过程中抽样的统计量的分布宽度(如:子组的均值)的测量。

因此测量标准差准确的计算式应为:。


重复性(引自MSA手册第一章第A节引言、目的及术语):一个评价人多次使用一件测量仪器,对同一零件的某一特性进行多次测量下的变差。

因此重复性准确的计算式也应为:。


所以测量的标准差与测量系统重复性相等。
2、第1成立(测量的标准差与测量系统重复性相等),所以“重复性可以与过程的标准偏差相比较”,也就不成立(既然相等还比较什么呢)。
请各位发表高见!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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