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特种设备在三体系审核中应属于哪个体系的审核内容
请问:在质量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结合审核时,如何审核特种设备?特种设备的管理在这三个体系中如何划分。谢谢 要看这个特种设备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中起什么作用来决定。 比如建筑工程施工使用的塔吊、升降机。施工用特种设备的管理在质量和安全两个管理体系是相通的,不可能一分为二。环境体系单一点。质量方面不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法及其它相关法规标准,比如:没有三证,没有有资质的单位来安装和拆卸,没有专项施工方案等等。这同时也违反安全的规程,不能满足对危险源的管控。 如果两个审核员分别审核Q和H,由负责审核特种设备管理情况更适合呢? 如果两个审核员分别审核Q和H,应该由谁负责审核特种设备管理情况更适合呢? 都的审核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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