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qw1687123 发表于 2015-7-17 14:11:55

路德金 发表于 2015-7-11 14:20
最好的渠道还是法律,因为机构几乎都是违法在操作,限制劳动者自己肯定是不可以的

我上次跟我原来机构的负责人谈判,她说他们合同上写的赔偿金额是在国家备过案的,是有法律效力的,那么赔多少是他们说多少就是多少吗?

xqw1687123 发表于 2015-7-17 14:16:02

狙击手 发表于 2015-7-16 11:07
机构的所谓合同,都是些霸王条款,你不签,照样不让你走。签了,就是上套了。所谓培养就是让你的人日攒够 ...

是的,估计那个什么rml也是个什么黑心机构的负责人,在为自己辩护!!!

路德金 发表于 2015-7-17 15:42:52

xqw1687123 发表于 2015-7-17 14:11
我上次跟我原来机构的负责人谈判,她说他们合同上写的赔偿金额是在国家备过案的,是有法律效力的,那么赔 ...

不要相信他的话,你是打算转会吗?如果是建议找个律师帮你处理,价格不是很贵,但对你的帮助是很大的,建议你减少谈判次数,你不是他们的对手

rml 发表于 2015-7-17 17:19:57

xqw1687123 发表于 2015-7-17 19:58:49

rml 发表于 2015-7-17 17:19
一、靠“估计”存活的,根本就不配做一个审核员;
二、连“估计”也不会的,根本就是看不懂帖子——
三 ...

你在第一家机构工作了五年,如果你已经完成了你合同上说的服务年限,走了当然不要赔钱,想必五年时间你所有的资质都转正了,你转到其他机构,其他机构又没有培养你,当然不会跟你要什么培养费了,你的情况跟我们根本就不一样,为什么老喜欢来掺和一下呢,要我们看合同呢,我们不知道看合同啊!!!!

rml 发表于 2015-7-17 20:41:56

阿芳 发表于 2015-7-18 11:02:21

签劳动合同的时候确实要看清楚的,如果你当初明知是霸王条款,可以要求机构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予以修改的。合同稀里糊涂的签了,后来想违约了,那机构当然要按合同来让你履约了。有些东西首先是要自己比他们更懂法律法规,这样才能维权!其实如果当初没有合同里规定的,那么当你想走的时候用你友好的态度和弱者的姿态,我相信机构领导人大多数还是有素质的人,不会太为难你的。如果你用强硬姿态和那盛气凌人的老师态度,机构会特意为难你的。审核也好,咨询也吧,做一个有素质有教养的老师其实也任重而道远吧。

gxyp1 发表于 2015-7-21 08:19:32


应先弄明白什么叫“专职”?自己签的是什么合同(协议)?相应的问题都有什么法规约束?自己的合同是怎么规定的?* ^( e' n" R# g6 A
依据要求进行评价是审核员的最基本能力。如果连自己签的合同也无力评价,相信这样的审核员并不是机构真心想要留用的。
真正有能力的审核员,机构是不敢无理非难的。
当然,如果确实接受了高昂的专项培训,则应遵守服务时间或赔偿承诺。

你可以不签,但是,机构就不安排实习,只有你签了,才安排,我入职时问了HR,是否可以修改部分条款,明确回答:不可以。不是不知法懂法,而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对于象您这样的“能人”深表佩服,我想不具有普遍性。

狙击手 发表于 2015-9-1 10:52:27

这样看来,无良机构很多呀

bingbing0023 发表于 2015-9-2 16:05:46

大家遇到一家这样的机构,就要把他们的机构名字说出来,这样避免后来的人跳入火坑

白开水 发表于 2015-10-28 10:08:24

gxyp1 发表于 2015-7-21 08:19
应先弄明白什么叫“专职”?自己签的是什么合同(协议)?相应的问题都有什么法规约束?自己的合同是怎么 ...

是这般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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