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从记录中发现适用的法律法规已过期。审核员如何处理?
1、从记录中发现适用的法律法规已过期。审核员如何处理? 追溯被审核方对法律法规变更的管理情况,如策划、传达、执行、合规性评价等 直接让其改掉,要不就开不符合项喽 收到,谢谢老师回复 法律法规是审核的最高准则,如有违犯都要开出不符合项。1.如果过期法律法规直接涉及产品的生产、销售,如新规禁止或限制生产销售,应开具严重不符合,按国家有关新规整改。2.如果引用的过期法规涉及产品的技术指标、包装要求、环境要求,而产品未受影响,符合新规,开具一般不符合。3.如引用的法规和企业产品、体系管理关系不大,如计划生育法等,可不开不符合,告知不再引用。4.如果引用的法规不属于审核范围,如质量体系审核,不审核职业健康法规,但要提示企业更新法规。可否,大家讨论。 开不符合 体系运行有问题,应区别对待! 现在有经验的审核员都不会直接开Q4.2.3不符合了,10年前还有可能,如果你熟悉规范内容的话,可以追溯该标准引用的文件,看看有没有过时的要求仍在执行,这比发现失效标准要有价值的多 收到了,非常感谢各位老师。 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中没有更新,这种情况是常有的事,通常情况下告诉企业就可以了。但如果企业的文件与现行法规有冲突,那是不行的,属于比较严重的问题。事实上,法律法规的任何一次修改,基本都是在前法的基础上的细化而已,不会发生法律与企业实际相矛盾的这种严重情况。 从记录中发现适用的法律法规已过期,审核员进行追溯,对环境管理体系涉及的新的法律法规,首先查看现有的现场运行是否违法法律法规的要求,如果是,则必须开具不符合,如果仅仅是记录中发现适用的法律法规过期,而实际的运行能满足新的法律法规要求,可以开具观察项。总之,不能有违法现场存在。提出建议,让企业及时更新即可。 正规要求是开不符合项 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对待,一般情况下要开具不符合,采取纠正和纠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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