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ml 发表于 2015-5-10 09:50:07

牛角尖 发表于 2015-5-10 10:41:49

rml 发表于 2015-5-10 09:40
终于认识到把用于告知顾客的“标识”划到7.5.3是错误的了?
认识到了就好。
剩下的问题,你可以简单类 ...

我举例是针对“用于组织自己识别产品、状态、控制追溯的——7.5.3。用于告知顾客的——7.5.3(勘误:7.2.3a)。就这么简单”   上面例子都是顾客也用,自己也用。你的说法并不成立,这样的例判标首先应该判7.5.3(就近原则),7.2.3是相关条款,

rml 发表于 2015-5-10 11:35:55

一剑封喉 发表于 2015-5-10 16:23:16

rml 发表于 2015-5-10 11:35
看来您是习惯了凭想象说话。
你们所有“顾客也用,自己也用”的例子都是不恰当的。都是对相应工作缺乏了 ...
傻逼,酒店宾馆服务业的某某客房已被预订、某某客房需要清理之类的标识,在9001标准中是属于7.2.3a)呢?还是属于7.5.3?是只用于酒店宾馆组织内部使用呢?还是与住店顾客及相关方也有关系?

傻逼,服务业中,客房房间、景点及配套道路,它们不是提供给顾客的,难道是服务业自己用的吗?

rml 发表于 2015-5-10 17:16:23

一剑封喉 发表于 2015-5-10 17:46:59

rml 发表于 2015-5-10 17:16
傻逼猴,你白痴一直就是个连帖子也看不懂的。现在又一次证明并向大众展示。
傻逼猴连话都说不清楚,也好 ...
用于组织自己识别产品、状态、控制追溯的——7.5.3。用于告知顾客的——7.5.3(勘误:7.2.3a)。就这么简单。扯别的都没用。
上面的臭屁是哪个傻逼放的?敢放却不敢认?傻逼怂货。

rml 发表于 2015-5-10 17:57:10

一剑封喉 发表于 2015-5-10 18:16:12

rml 发表于 2015-5-10 17:57
你傻逼贱猴懂什么叫“不敢承认”吗?
不敢承认?你又自我胜利了?
少来点精神胜利法式的自慰。


你这傻逼现在是什么境地,我会不明白?

rml 发表于 2015-5-10 18:46:55

一剑封喉 发表于 2015-5-10 21:20:48

rml 发表于 2015-5-10 18:46
你傻逼就一连帖子都读不明白的白痴。
33楼就讲明为什么那些不是产品或状态标识了。你傻逼不懂。无法反驳 ...

傻逼,不愧是阿Q的高徒,连为自己的傻逼言论辩解都学的惟妙惟肖……呵呵

qilin910 发表于 2015-5-10 21:54:52

拜托二位老师,你们最好还是别吵了,第一是伤了和气,第二有可能会禁言一个月,如果论坛能搞一个辩论会,组织大家围观,既能对大家有一个提高,增加对标准的新的认识,又能让论坛活跃起来。

rml 发表于 2015-5-10 22:11:12

一剑封喉 发表于 2015-5-11 12:54:56

对一根筋认为酒店宾馆类的企业的产品仅是无形服务、不包括有形产品的标准白痴来说,无需多解释,只要认真看看下面这段有关产品的解释即可。

rml 发表于 2015-5-11 13:24:30

rml 发表于 2015-5-11 13:5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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