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MEA手册第三章之失效模式的潜在要因/机理之疑问
FMEA手册第三章之失效模式的潜在要因/机理有如下三句话不理解:在说到“失效模式的潜在机理”时有以下不明之处:
1、区分失效模式的是可“观察的”或“外部的”是重要的,以便不混淆有失效机理的失效模式,失效模式后的实际物理现象或降级的过程或导致特别失效模式的一系列事件失。(见图1)
我看了几遍,都不知道这句话在说明什么?
2、确保过程后果作为DFMEA过程的一部分予以考虑。(见图1)
此处的“过程“”应是制造过程,“过程后果”应有几种不预期的情况:1)产品不合格。2)不合格率高。3)不易制造。4)等等其它。但在编制DFMEA时,根本就没有制造过程啊?哪拿制造过程的后果。
在说到“失效模式的潜在要因”时有以下不明之处:
3、在 DFMEA 编制中,应假设设计是可制造和可安装的设计目的。当历史资料显示制造过程的不足时,小组可作为例外来排除。(见图2)
这句话是否可如此理解:在编制DFMEA时,只要设计的产品质量合格,可靠,不考虑后续是否能够制造、或制造能力不足。只有当历史资料显示制造过程的不足时,小组可作为例外来排除。如果是这种理解没有错的话,我认为在设计产品时,不能不管制造过程,产品都很困制造了,哪还叫质量管理系统?
请各位发现高见!
谢谢!
建议去看英文版比较好理解,都不知道这是谁翻译的,翻的这么生硬。
1、区分失效模式的是可“观察的”或“外部的”是重要的,以便不混淆有失效机理的失效模式,失效模式后的实际物理现象或降级的过程或导致特别失效模式的一系列事件失。(见图1)
————大意是说区分失效模式要重视所识别的失效模式最好是可以直观观察或者可外部表现的。比如失效后的实际物理变化,或者产品性能或要求降低而“降级”以及导致失效的一系列事件(迹象、征兆啥的)。
2、确保过程后果作为DFMEA过程的一部分予以考虑。(见图1)
此处的“过程“”应是制造过程,“过程后果”应有几种不预期的情况:1)产品不合格。2)不合格率高。3)不易制造。4)等等其它。
——————就是说在做DFMEA时不光要考虑设计本身缺陷导致的失效,还要考虑制造过程的缺陷导致的失效。
3、在 DFMEA 编制中,应假设设计是可制造和可安装的设计目的。当历史资料显示制造过程的不足时,小组可作为例外来排除。(见图2)
————人家是说在做 DFMEA 编制的时候,其假定前提是设计是可制造和可安装的,如果历史资料显示制造过程存在不足,那不应把其考虑进去。否则就不要用这个方法,因为前提都不存在,后续分析就没有意义了。 crusader 发表于 2015-4-1 16:52
建议去看英文版比较好理解,都不知道这是谁翻译的,翻的这么生硬。
1、区分失效模式的是可“观察的”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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