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nsian 发表于 2-12 19:49:54

出事故的昆山那家公司有做18000的认证吗?

没看到这方面的信息

whlde5182 发表于 2-13 08:34:23

好像没有吧

Jinsian 发表于 2-13 09:21:27

如果有,机构和审核员要承担什么责任?

wxsunhao 发表于 2-13 10:31:09

好像是没有做18001

一剑封喉 发表于 2-13 11:47:07

如果有,机构和审核员要承担相关责任。想知道更具体的,可参阅“江苏昆山中荣“8•2”特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全文”。以下是部分摘要:

江苏省淮安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南京工业大学、江苏莱博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和昆山菱正机电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等单位,违法违规进行建筑设计、安全评价、粉尘检测、除尘系统改造,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江苏省淮安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在未认真了解各种金属粉尘危险性的情况下,仅凭中荣公司提供的“金属制品打磨车间”的厂房用途,违规将车间火灾危险性类别定义为戊类。

南京工业大学出具的《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剧毒品使用、储存装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在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测表方面存在内容与实际不符问题,且未能发现企业主要负责人无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和一线生产工人无职业健康检测表等事实。

江苏莱博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未按照《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2004)要求, 未在正常生产状态下对中荣公司生产车间抛光岗位粉尘浓度进行检测即出具监测报告。

昆山菱正机电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无设计和总承包资质,违规为中荣公司设计、制造、施工改造除尘系统,且除尘系统管道和除尘器均未设置泄爆口,未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吸尘罩小、罩口多,通风除尘效果差。

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监管和环境保护部门对江苏省淮安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南京工业大学、江苏莱博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昆山菱正机电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等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公安司法机关进行查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美如人生 发表于 2-16 13:31:49

责任还是很大的

学以致用 发表于 2-17 08:30:45

报道中有一条信息,就是说“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文件是很健全的”,,,又一个制度、文件健全,,可是主管、监管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责任都去哪里了呢?这个文件健全的背后又反映了什么呢?
事后算账,已经成了我们ZF的拿手方法,,为什么每次都是血的教训?!在教训中我们应该吸取什么?借鉴什么?ZF应该如何反思?纳税人的钱养着庞大的所谓监管与执法单位,可是又管住了什么?控制了什么呢?
痛定思痛,知耻而后勇吧,,,
不作为,乱作为,谁该向他们开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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