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z99965 发表于 2010-9-8 17:32:57

案例分析261

某厂产品声称执行国家标准,标准规定:“产品的检测温度为25C±1℃,湿度<60%”。但是审核时发现检验室并没有温湿度控制手段。审核员问:“温湿度问题如何解决?”检验员说:“上次审核时已给我们开出了不合格报告,由于考虑到资金紧张,而且同行业其他厂对该产品的检测也不考虑温湿度的影响,另外该标准是推荐性标准,我们可以参照执行,进行一些改动,因此决定将该条件删除。”检验员出示了厂经理办公会的决定,取消对温湿度的要求。在销售科,审核员看到与顾客签定的销售合同上,填写的产品执行标准仍然是该国家标准。
大家分析一下判标

xoy2002 发表于 2010-9-8 18:02:23

个人觉得该判852条款    ,未采取纠正措施

emeipengxu 发表于 2010-9-8 18:37:49

问题已暴露了,但没有整改,判852

老顾 发表于 2010-9-8 20:35:33

应该是纠正措施8.5.2,

ahchm 发表于 2010-9-9 11:03:20

个人觉得是7.2.1,到底是不是执行该推荐标准应该确定

jsz99965 发表于 2010-9-9 13:45:45

在案例分析题289中,是判的8.2.4我觉得答案有问题。我赞成8.5.2

qman 发表于 2010-9-9 18:46:56

这是一个新问题,不是一个老问题的纠葛。
因为厂部已对上次审核提出的老问题进行了评审,
并将不适宜的规定做了变更,故老问题已经关闭,
不存在852问题。
      新的问题是组织没有履行销售合同要求。
原因很多,信息有限,很难做出结论。824只是突
破口,还不能是定论,应查实7.1.c先。

dlp666 发表于 2010-9-9 21:58:47

这个案例是属于有规定,组织的资金有困难,没有按规定做。

我觉得应该判生产和服务的控制不当。

yangxhxh174 发表于 2010-9-9 22:17:56

既然在合同中签了执行该标准,我觉得应该是7.2.1

philcollion 发表于 2010-9-10 10:50:24

这是一个新问题,不是一个老问题的纠葛。
因为厂部已对上次审核提出的老问题进行了评审,
并将不适宜的规 ...
qman 发表于 2010-9-9 18:46 http://www.isofans.com/images/common/back.gif


    贊成你的分析。
但應該判7.2.2,條款說明很詳細了,變更後沒有修改相關文件。

星宇 发表于 2010-9-10 17:41:53

8.5.2 采取的纠正措施无效,不能消除不合格原因,

wxsunhao 发表于 2010-9-11 05:41:50

嗯,从顾客要求的评审着手还是有道理的。

ziyuexin 发表于 2010-9-14 14:09:38

根据852c),评价确保不合格不再发生的措施的需求,组织做了评审,认为不需要采取措施。所以,这块应该没有问题。问题出在,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上仍然执行该标准就有问题了。判722

masonyonng 发表于 2011-2-26 11:08:29

其次我不判852的原因是﹕

判在852一般是问题出现以后﹐组织方面并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听之任之﹐任其发展或恶化﹐依标准的话来说是并没有对不合格的原因进行分析、评审并采取适当地措施﹐而此例中对出现不符合标准的情况并不是置之不理﹐而是采取了修改标准的方式进行的﹐至于说这样的修改是否同步进行了文件修订、内部沟通、或者是检验员明知故犯这些情况都无法从案例的文字说明中得到确认﹐判标最忌猜疑和联想﹐这相信大家都是比较清楚的。

yutianlp 发表于 2011-2-26 11:10:14

应该判定7.1c

923646 发表于 2011-2-26 10:35:13

谁能给个明确的答案?我都看糊涂啦~~~~~~~~~我个人也觉得是8.5.2

poverty 发表于 2011-2-26 11:00:40

在正式考试的时候应该不会出这么模论两可的题,个人觉得应该是判7.2.2,因为纠正措施事实上已经实施,即决定不采用此条件控制了,现在出的问题是销售合同没有进行评审。所以应该判7.2.2。
7.1和7.5.1应该都有问题,7.1没有修改相应条款,7.5.1没有按照作业指导书干活。但按求近不求远的原则,还是判7.2.2。

masonyonng 发表于 2011-2-26 11:03:01

我还觉得是否可以考虑判在753 b)顾客沟通方面,

原因﹕
从描述的场景来看﹐对推荐性标准作出删除的过程并没有错﹐他们认为不合适的条款进行变更这很正常也符合程序要求。现在问题就出在最后一句话﹐他们内部变更了标准﹐但在与顾客签订的合同(即与顾客沟通)并没有更改过来﹐这是否可以算得上与顾客沟通的问题昵?

以上为个人理解﹐欢迎提出不同想法。

同样期待有高水平的老师给出一个最恰当的答案。

masonyonng 发表于 2011-2-25 15:53:34

這一個題應該頂一下,讓更多的人進來討論一下。

個人意向偏向于判852,糾正措施的有效性。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案例分析261